孙小果都干了什么事
孙小果犯了哪些案件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
因犯强奸罪,1995年12月孙小果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孙小果在保外就医期间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
办案机关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孙小果受李某邀约,先后组织杨某光、冯某逸等7人赶到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温莎KTV,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査,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决定对其逮捕,公安机关对孙小果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涉嫌违法犯罪全面开展侦查,发现孙小果及其团伙成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賭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涉嫌黑恶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孙小果最后结局怎么样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现场画面曝光
3月30日晚,由全国扫黑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6集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第五集《督导利剑》。
本集专题片披露了“孙小果案”幕后的故事,起底案件幕后的枉法腐败。“死刑不死”的孙小果逞凶伤人与执行死刑前的现场视频首度曝光。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泪流满面。
2018年7月,云南某航空公司的几名空乘人员,来到了昆明市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中,空姐李某与男同事王某发生了争执,愤怒的李某让对方别走,随后拨打了一个电话,很快,一群刺着纹身的人冲进了KTV,带头的男子是此后震惊全国的涉黑大案主犯孙小果。孙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当场将其膀胱踢裂。
这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但孙小果确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从十八岁起,轮奸妇女,第一次犯下重罪,20多年来,孙小果已经一次又一次,脱身法外,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果然,取保候审,达成和解,随后一切都如同孙小果预料的一样。但是,他没有料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扫黑风暴,让他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躲进避风港。
2019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这起KTV故意伤害案时,“孙小果”三个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云南省昆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彬彬:当时我看见这个名字,第一反应就是觉得,他怎么就出来了?原来不是判了死刑吗。怎么又出来了,而且再一次作案。
孙小果,1975年出生,199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件办理期间,他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没有被收监的孙小果更加肆无忌惮。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4名未成年少女,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蹊跷的是,12年后的2010年,孙小果重操昆明的夜场,成为了多家夜店的老板,死刑不死的孙小果成了一个谜。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我们把他锁定为第一大案来督导,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怀疑,他怎么一步一步的这么多个环节,都能把他打通,走到后来这个程度,这个我们简直也是不可想象。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赴云南,将孙小果案列为一号督导案件,会同云南省扫黑办调查案件真相。
孙小果死里逃生的背后疑窦重重,调查证实,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孙小果脱罪,暴露出一个惊人的黑洞,从一审、二审、到申诉再审,刑罚执行等多个环节被人层层击穿。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我们紧盯的就是“保护伞”跟这“关系网”,不是就案来办这个案子。我们始终把督导的重点,把关注力就盯在了查背后的“保护伞”跟这“关系网”。
孙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网,都因为一张无形的“关系网”。专案组调查发现,多年来编织出这张关系网的人,是他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
孙鹤予,原本是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曾因帮助孙小果伪造材料,办理取保候审,在1998年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公职。
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从云南省边防部队转业后,先后担任过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和区城管局局长。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欧阳雨林:我们发现孙鹤予、李桥忠,虽然官职不高,但是他们20多年来,在为孙小果逃避处罚或者减轻处罚,长期运作,想尽一切办法来结识人,来构建这个“关系网”。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你比如说他(李桥忠)认识你,你这个领导,那么今天吃饭的你又带这个领导来,他又跟这个领导也认识了,下一次又认识这个领导,是这个样。
1999年,孙小果二审被改判为死缓。在此后的几年里,孙鹤予和李桥忠一直四处找关系,想把死缓改为有期徒刑。要改判就得启动再审,再审得先能立案。李桥忠几经运作,和当时的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田波搭上了关系。
田波:李桥忠,我原来一直不认识他,他找我实际上他是有目的的,他是通过我一个战友,邀约我说出去吃顿饭。在交往的过程当中,我和李桥忠确实有一些金钱上的交往。
李桥忠同时又请托了时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冯家聪,向省高院转发了孙小果母亲的申诉材料,自上而下打招呼,让孙小果案启动再审。
田波:就这个案子来讲,当然现在来看肯定是不能启动,那么省人大(常委会)既然督办,就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就同意向董副院长请示。
既有内应,又有来头,案件得以顺利立案,进入再审环节。然而再审过程中,合议庭对是否将死缓改判为有期出现了不同意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梁子安:我觉得这个案子真不能改。
时任审监庭庭长的梁子安是能否改判的关键人物,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第三次讨论的时候,这个明知不能改的案子,却还是被改判了。
梁子安:那么院长就来找,说这个案子立也立了,还是动一下,那么看往有期(徒刑)上靠一靠。你想作为院长发话了以后,那就按照院长的意思来办吧。
李桥忠通过关系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借助这层关系给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赵仕杰打了招呼。
梁子安在收受孙鹤予、李桥忠价值11万多元的财物后,顺水推舟,最终促成了再审改判20年有期徒刑。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就这样在关系和金钱往来交织中被扭曲。但徇私枉法的黑手并没有就此收手。改判20年有期徒刑的孙小果,实际服刑不到13年就提前出狱,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黑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要求对蛰伏在监狱系统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
罗正云,时任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政委。他和李桥忠是同乡,也是李桥忠在边防服役时的老上级。在罗正云的牵线搭桥下,李桥忠和孙鹤予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的刘思源。
刘思源:有一次我去监区,我就说反正上次吃饭,罗政委跟你说你们监区有个犯人,是他老战友的儿子,叫你们关照,反正你们关照好了就行了。到时候关照不好,领导骂我们,我就来骂你们。
在刘思源等人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监狱干警两次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
为了让孙小果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减刑,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荒诞的一幕。由省一监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专利发明出来了,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为了排除阻力,让虚假专利顺利通过审核,李桥忠、孙鹤予又费尽心思,把孙小果从省一监调换到省二监服刑。在云南省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法律成了枉法者手中的“橡皮泥”,造成黑恶之徒脱身法网继续危害社会,为尽快依法彻查孙小果案真相,全国扫黑办在中央督导组的基础上,又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多次赴云南指导推进案件侦办。
“对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大地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坚决打击这些个黑恶势力的势头。”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孙小果案督办组成员罗智勇说。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欧阳雨林:无论涉及到谁,都必须一查到底,查清事实,追责到位,唯有这样才能对历史有个交代,才能对人民有个交代。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经再审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院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此次专题片首次曝光了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的画面。他戴着手铐含泪签字,被押赴刑场。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含泪忏悔说,我确实心里边非常惭愧和内疚,也很痛。在教育子女上的问题,还有对待法律的这一些问题,我确实走错了,也做错了,也很后悔,造成了今天的这个结局。
多年来一次次为孙小果枉法脱罪的孙鹤予、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梁子安、罗正云、刘思源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省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孙小果继父李桥忠忏悔说,“39年的党龄、43年的工龄,就此被自己自毁自灭,深感无地自容,后悔莫及。
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原庭长田波说,“说句实话,一想到这个我就有时候感到非常想流泪,我是打击了一辈子的犯罪,最后自己成了‘保护伞’。”
云南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梁子安说,“盲从领导、丧失原则,作为一个老党员丧失了党性,作为一个老法官没有做到法律的坚守,今天才会在被告席上坐着。”
责任编辑:端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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