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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

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

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

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弘扬传统美德

保障粮食安全

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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