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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困难人群救助政策:纠正社会救助中的乱象

国务院2007年印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家每年拨出大量专项经费关心和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近年来农工党中央通过调研发现,相关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未按政策操作现象。

2016年,农工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落实农村困难人群救助政策的建议》,指出了农村困难人群救助中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申请审核制变成配额制,乡镇主导变成村主导,按户享受低保待遇变成按人享受,程序公开透明度低等等。提案指出,这些现象导致农惠农资金作用大打折扣,也引发群众的不满,影响了政府形象。

提案建议,低保户认定应像五保户认定一样,不搞配额,严格落实申请审核制;由乡镇政府主导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将村委会初审变更为村民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委会提出申请,避免低保户认定由村委会“说了算”;严格执行困难人员救助公示制;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对救助政策了然于心。

2016年9月,民政部针对有关问题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在认真研究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地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细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督查工作,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提高制度公信力。

同时,有关部门认真吸纳了相关建议。2016年7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和管理。8月,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确保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在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6年上半年,全国农村低保资金累计支出达460.8亿元,全国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469元,比2015年底提高9%。

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制度机制:让食品安全信息更透明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016年,针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里、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武献华提案呼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制,建立以县市为基础的全国多层次食品销售终端随机抽检制度,建立对不合格食品严格处罚和对其生产厂商连带惩罚机制,构建全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系统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研究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目前,已经建立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建立了联评联审、区域协查协作和联合督导机制,狠抓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和约谈等方式强化督办,凡督必结,一盯到底。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构建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通过网站、专题新闻发布会、手机查询客户端APP等形式,及时跟进解读抽检信息,权威发布案件查处信息。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上已发布了3347条“食品抽检公告”,及时向公众公布抽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解读。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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