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资料图)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石泰峰同志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完)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5月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2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6年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
2017年4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建华简历
李建华(资料图)
男,汉族,1954年9月生,河北省故城县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
1969年12月—1973年2月解放军陕西603部队、昆明149部队战士、文书
1973年2月—1978年7月北京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工人、政工干事、团总支部书记、检修队党支部副书记
1978年7月—1986年8月中央组织部经济干部局、中央机关干部局、经济科教干部局干事(其间:1981年2月—1984年7月在北京市职工业余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6年8月—1986年9月中央组织部经济科教干部局副处级调研员
1986年9月—1988年10月中央组织部经济科教干部局一处副处长
1988年10月—1992年4月中央组织部经济科教干部局一处处长
1992年4月—1994年2月中央组织部经济科技干部局副局长(其间:1991年3月—1993年6月在中央党校政治经济专业函授学习)
1994年2月—1997年3月中央组织部经济科技干部局副局长(其间:1995年9月—1996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1997年1月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年3月—1999年3月中央组织部党政外事干部局局长
1999年3月—2000年6月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局局长
2000年6月—2000年12月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局长
2000年12月—2002年9月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9月—2003年11月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
2003年11月—2004年1月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004年1月—2007年4月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
2007年4月—2011年4月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机关党委书记(2007年8月)
2011年4月,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2013年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3年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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