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12日国新办举行的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每年查处违法案件20多万件,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查办的违法案件有14万件。”孙梅君说,“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各地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违法成本较低、法律威慑作用还是不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孙梅君介绍,《条例》按照“最严格监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
一是严控源头风险。《条例》增设了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强化了进口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进口商的责任义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是严查掺杂掺假。《条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制定非标物质的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为严格监管执法提供依据,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严格“处罚到人”。《条例》规定,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其上年度从企业所获收入的10倍。
四是严惩失信失德。《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五是严打恶意违法。《条例》从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持续时间、损害后果、主观恶意等方面列举“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确要求对“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罚。
“这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孙梅君说。
据悉,1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十万餐企食品安全知识大测试”活动的通知》,在全国餐饮企业开展测试活动,推动餐饮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孙梅君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加快配套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严格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记者孔德晨)
责任编辑:庄婷婷
- 福建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成效初显2019-11-11
-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2019-11-07
-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宁德市推出七条措施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工作2019-10-25
- 福建省级财政保持较大规模食品安全监管投入2019-10-25
- 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 永辉、海中舟等上“黑榜”2019-10-22
- 福州新一轮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启动 举报最高奖50万2019-10-21
- 三部门答问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查处“刷单”等行为2019-10-18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印记】福建治理餐桌污染 筑守“舌尖上的安全”2019-10-15
- 福州晋安首创第三方风险控制机制 守护“舌尖安全”2019-09-24
- 福州多举措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9-09-24
- 最新时政新闻 频道推荐
-
“南北船”正式合并 央企重组多路并进2019-11-1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