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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炜伟)国家统计局22日发布消息,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GDP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主要依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这位负责人说,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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