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1月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答记者问。
记者:大陆方面日前点名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表示依法对清单在列的上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请问具体可能采取哪些措施?
朱凤莲:对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径,我们绝不容忍,将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应有举措。凡是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依法受到惩戒。包括禁止“台独”顽固分子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 以及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同时,将依法对“ 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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