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企业没有权利更改押金退还条件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李送妹律师表示,根据交通部等制定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中规定,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以及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在法律性质认定上,虽然有不同意见,但依据这一规定,押金的所有权属于用户是毫无疑问的。ofo足额退还押金似乎已经成为无法达成的愿景,但是ofo没有权利更改押金退还的条件,除非它赋予了用户更大的权限。”
李律师认为,目前尚不明确ofo是否存在将押金挪作他用。但是本着对用户资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ofo的管理层应当从增加用户权益的角度去处理押金退还问题,而不是给用户制造障碍。(记者 孙奇茹 张群琛)
责任编辑:杨林宇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ofo小黄车报废5元一辆怎么回事?小黄车报废为什么一辆才5元2019-08-01
- ofo欠债押金难退大限将至?你的城市还能看见小黄车吗?2018-12-10
- 天冷心不冷!ofo小黄车给福州环卫工送温暖2017-12-22
- 最新科技前沿 频道推荐
-
CETV4课堂怎么回看直播 CETV4课堂直播回看教2020-02-24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