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IT科技>科技前沿
分享

因用户在B站上传电影《我不是药神》纯音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被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6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审判结果,一审认定宽娱公司构成帮助侵权,并判决宽娱公司赔偿优酷经济损失6万元和合理开支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音频是涉案电影作品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行为属于提供涉案电影的行为。而涉案音频上传时间在涉案电影经院线上映后还未正式登陆优酷网之前,正值热播期,被告应当知晓涉案音频为未经许可提供。此外,涉案音频长达两个小时,标题包含涉案电影的完整名称,且位于涉案电影名称搜素结果的第一位,因此涉案视频应能被明显感知。因此,被告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责任编辑:林晗枝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科技前沿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饿了么联合和番丼饭等10家品牌为外卖骑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