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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银保监局8月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由于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福建银保监局对集友银行福州分行合计罚款90万元;对张稼荣处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开达处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罚90万元

截图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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