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大量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到异地城市生活常住,成为新市民。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3亿新市民,主要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省内外人员流动比较活跃,兼具新市民输入地与输出地双重属性,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具有较好的典型性。近年来,福建银保监局从经济社会实际需求出发,致力于在服务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方面开拓创新,已经探索了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银团合作”、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等服务新市民群体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要求,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均等性、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福建银保监局研究制定《2022年福建新市民金融服务方案》,部署开展城乡联合贷款对接行动、产业集群服务行动、“一行一司一品”产品创新行动、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升级行动、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行动、新市民权益保障提升行动、新市民住房信贷需求助力行动、新市民保险服务提质行动等“八大行动”,推动新市民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相平衡,为福建迈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开展城乡联合贷款对接行动。整合集成城乡资源,构建跨地区联动的闭环金融服务生态,探索破解新市民工作生活、资产、信用跨区域错配难题。以新市民工作地的网点为贷款主办行,劳动力输出地的网点为贷款协办行,探索“城乡联合贷款”和“城乡联合贷共同体”模式。
二是开展产业集群服务行动。以输出地在外务工人员形成的产业集群为发力点,为具备一定规模集群的新市民所在行业搭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探索打造线上供应链,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新市民“搬迁”集中上网,推动形成集群产业线上交易“数据流”“信息流”,提供“供应链+订单”“供应链+结算”“供应链+应收预付款”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三是开展“一行一司一品”创新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贷产品还本付息方式,推出具有“新市民”标识的银行卡片以及“新市民贷”等专属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带有“新市民”特色的专属保险产品,将“新市民卡”“新市民贷”“新市民保”打造成福建特色的金融品牌。
四是开展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升级行动。升级“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将新市民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打造“有政策、有机制、有队伍、有产品、有信息”的“五有”金融服务平台。对创业就业贷款开通绿色通道,作出优先审批、限时办结的服务承诺。
五是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行动。组织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公众宣传周”活动,依托现有普惠金融学校、普惠金融工作站、普惠金融助理,加强日常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反假币、防骗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
六是开展新市民权益保障提升行动。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鼓励构创建远程信贷中心,支持新市民免返乡即可获得来自家乡的信贷服务。积极发展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等业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等费用,最大限度对新市民让利。
七是开展新市民住房信贷需求助力行动。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按期偿还的安居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客户受影响情况,给予新市民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并免收罚息。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银团贷款、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债券投资等方式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支持。
八是开展新市民保险服务提质行动。聚焦新市民“住有所居”“伤有所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大力发展新型家财险、出租人、承租人责任险。开发设计投保便利、交费灵活、保险期间较短的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升级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将非本地医保的新市民纳入可参保范围。为特定行业群体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制定专属方案。
下一步,福建银保监局将把新市民金融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指导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导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责任编辑:杨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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