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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通过构建“大消保”格局,树立“金融为民”和“负责任金融”理念,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环境。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谢博武: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服务理念,以总行“阳光消保”“多一色 更温暖”为主旨,不断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内涵,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践行“引领·陪伴·共同成长”的社会承诺。

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以及总行的统一引领下,我行充分整合资源,全力构建“大消保”格局。我们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发展规划,对内构建一套纵贯全辖、横跨多部门的消保工作体系,全行上下形成了“高层重视、中层担当、基层落实”的消保氛围;对外,我们借力“阳光伙伴”计划,依托社会资源,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努力践行“为民服务解难题”精神,构建全行参与、社会各界多方支持消保工作的协同机制。

同时,我们通过不断完善消保全流程管控机制,持续强化消保事前审查机制,实现防范关口前移,为客户撑起权益“保护伞”。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诉求,为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网点设置了“支行长直通车”热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管理,聚焦频发问题,并定期跟进整改,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多元化调解渠道化解各类金融消费纠纷。2021年,我行成功调解纠纷91起,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我们充分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不断做实便民服务和普惠金融基础,服务实体经济,全面降低融资成本,为助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关注 “一老一少”及低净值群体,多维度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累计开展了450多次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众人数达150万人次,努力提升金融消费者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作为金融央企,我们将严守初心,坚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消保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展现“金融国家队”的责任与担当,以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供稿

责任编辑: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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