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金融频道>金融资讯
分享

 以案说法之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微信图片_20210919090416 

2020年11月,湖北宜昌一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的视频受到广泛关注。视频显示,一名老人独自冒雨到医保中心交医保,工作人员告诉老人:“我们不收现金,要么告诉亲戚要么你自己在手机上支付”,老人因为拒收现金满脸无助。该事件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11月24日,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事情发生后,秭归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办理了居民医保。

温馨提示

为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石狮农商银行福州支行提醒您: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代表国家的信用和形象,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均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人民币现金有什么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违者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答: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维护现金支付与推广非现金支付相互矛盾吗?

答:完全不矛盾。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哪些场景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答: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答: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请妥善保留录音、录像、照片、单据等证据,进行有效维权,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

以案说法之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之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最新金融资讯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盛世莲开】习言道|澳门是伟大祖国的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