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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记者 张璐璇

近日,证监会网站集中公布了一批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包括行政监管类9条、自律监管类3条,涉及海通证券、太平洋证券等7家券商、19名保代或财务顾问。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6日和8月6日,证监会也分别批量公布了一批投行业务罚单。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8月,中证协下发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券商投行业务开展执业质量评价。其中提到,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将被扣分,或影响其投行执业质量分级评价。

海通证券收罚单最多

在本次披露的处罚情况中,海通证券收到的罚单最多,2名保代、3名财务顾问被出具警示函。太平洋证券也收到了2张罚单,3名财务顾问被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海证券、中信证券的保代或财务顾问各领到了1张罚单。

从被罚的原因来看,“未勤勉尽责”成为关键词。比如,海通证券5人被指在从事北特科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及2018年、2019年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审慎的核查程序,未发现2017年至2018年间北特科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未发现北特科技向参与认购的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晓堂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在此前4月6日和8月6日公布的处罚信息中,海通证券均榜上有名。公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今年2月25日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还因作为新绿食品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此外,公司另有6名保代被出具警示函。

在频频被罚的同时,海通证券投行业务保持着高速增长势头。2021年中报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完成11单科创板项目挂牌,市场排名第一;完成7单创业板项目挂牌,市场排名第一;共完成22单IPO项目挂牌,发行金额165.3亿元,发行数量与金额均排名市场第二。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IPO、再融资的在审及待发项目数量分别为53家与22家,均排名行业前列。

3家券商因IPO业务被罚

此次被罚的7家券商中,有3家因IPO业务被罚。

其中,中信证券在保荐纬德信息IPO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发行人2020年度审阅报告存在未计提2020年度员工年终奖情形,导致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影响发行人科创属性判断。

华泰联合证券在保荐孩子王IPO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上述情形且金额较大。

国海证券在保荐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IPO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核查嘉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出资份额时,对受让方资金来源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

3家券商及相关保代均被出具警示函。记者注意到,上述提到的三家公司命运则各不相同。纬德信息去年11月已过会,今年2月提交注册申请,但目前仍未拿到注册批文,因需要更新财务资料而处于中止审核状态。孩子王10月14日刚刚在创业板挂牌。重庆长江材料自2017年11月过会后,一直没有拿到发行批文。

IPO审核趋严引发撤单潮

事实上,今年以来,在IPO审核趋严的态势下,许多企业纷纷主动撤材料终止审核。据wind统计,2021年前三季度,A股共有153家企业终止IPO,其中81家来自创业板,占比52.94%;53家来自科创板,占比34.64%;其余12家来自上交所主板,7家来自深交所主板。而去年同期,A股有51家企业终止IPO,IPO终止企业数量同比大幅增加200%。

在终止IPO的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主动撤材料。今年以来,中证协先后开展了多轮IPO现场检查。今年1月29日,证监会下发《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两天后,中证协即完成了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20家企业被选中。随后这20家企业中,有八成企业先后撤材料。

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今年来公布的投行业务罚单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涉及IPO。比如,国金证券在保荐翼捷股份IPO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第一创业证券在保荐祖名股份IPO的过程中,在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及时报告、披露发行人及其董事长蔡祖明涉嫌行贿的行为及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中信证券在保荐亚辉龙科创板IPO的过程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方面问题。

未来或影响投行执业质量评价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新规加强投行业务监管。7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意见》指出,将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将依法组织核查。

8月,中证协下发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券商投行业务开展执业质量评价。其中专门提到了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扣分项: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将依据受到处罚等级的不同被扣除不同的分数,每次最高可以扣40分。这意味着,未来如果券商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可能影响其当年投行执业质量评价。

不仅如此,《评价方法》还提到,因投行内部控制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相关主体被司法机关做出刑事处罚、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情形,证券公司被暂停或撤销保荐业务资格的,机构评价和项目评价分类将直接被确定为最低的C类。

华泰证券认为,伴随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全面推行,监管在放宽前端准入的同时,对加强后端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压实其作为中介人的责任是监管体系的重中之重。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倒逼投行提升项目筛选标准,以质而非量作为导向,行业马太效应或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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