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台十条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悉,该系列措施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按照全面顶格、应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全力做好金融支持相关保供工作。
《措施》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储备、供应主体的信贷投放。建立“快批快投”专项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倾斜支持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储备、供应等企业增产扩能。全国性银行在闽分支机构应重点满足相关市场主体的信贷融资需求;省内各法人银行应将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所释放的资金倾斜支持相关市场主体,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优先全额满足地方法人银行在相关领域的信贷投放规模。
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资金精准滴灌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主体方面,除运用央行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专设50亿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领域;优先支持前述领域相关票据,确保该类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低于所办理贴现金融机构的贴现加权平均利率。
《措施》强调,要推动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LPR改革、央行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工具提供的1个百分点减息政策优先传导至相关领域,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用好收费公路贷款主体利息减免政策,相关收费公路贷款主体应按要求对运输医疗和生活物资的货车减免通行费用,将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相关车主。
《措施》要求,在引导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先投放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领域方面,要进一步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引导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加大医疗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项目配套贷款的投放;运用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保障新型药品生产、医疗设备采购、方舱医院建设、生活物资供应等领域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医疗和生活物资交通运输、物流配送市场主体,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措施》提出,在鼓励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领域的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方面,人民银行、发改、工信、卫健、商务等部门将共同健全“线上+线下”、名单共享等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政银企对接;通过“福建金服云”平台引导纾困贷、技改贷、科技贷等福建特色信贷产品优先投向相关领域。各银行机构要在相关领域加快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产品,及时办理延期还本付息手续;发挥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在拓宽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市场主体的债券融资渠道方面,用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的“绿色通道”“常发行计划”等政策,支持相关市场主体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加强银企发债对接和宣传,进一步简化发债业务流程,优化债券承销服务;丰富民营企业债券市场化增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相关领域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在优化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的基础金融服务方面,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结算手续费减免政策;畅通柜面支付业务绿色通道,丰富线上支付服务类型;加快办理、拨付相关补助资金、退税款项;用好便利化政策,做好相关物资进口的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在依法依规保护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工作人员的征信权益方面,对符合规定的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工作人员,银行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已经报送的,可主动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措施》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保供主体增信支持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信贷融资担保服务,适度降低担保费费率并取消反担保要求;支持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降低相关领域合作门槛,并在贷款额度和利率上予以倾斜。
《措施》明确,要做好金融政策落实的激励约束与工作督导。健全完善监测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与工作宣传;将银行机构落实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综合评价体系和信贷政策效果评估范围,并用好评价、评估结果,加强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执行高效落地。(傅心婕)
责任编辑:林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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