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日,部分已加入外籍的原中国公民继续到使馆申办中国护照。对此,使馆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为此郑重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因此,加入外籍的原中国公民请及时注销原中国护照。对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使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有关当事人将被拒签或被拒绝入境。
实习编辑:王尧 责任编辑:王颖
责任编辑:唐秀敏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中领馆提醒赴俄务工中国公民:勿轻信黑中介说法2019-03-13
- 留学生在加拿大转机回国途中丢失护照 怎么办?2019-03-11
- 车祸猛于虎 中领馆提醒在澳中国公民注意交通安全2019-01-17
- 最新教育资讯 频道推荐
-
为争取华裔选票 澳大利亚政客争相使用微信2019-04-01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