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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针对“台铁松山火车站爆炸案”开庭;被告林英昌日前被依杀人未遂罪等罪嫌起诉,林于庭上辩驳,自己当下只想自杀,没有任何杀人犯意。

这起案件源于台铁1258次北上区间电联车,7月7日晚间即将进入松山站之际发生爆炸,造成25人受伤;警方事后调查,发现伤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

检方日前宣布侦结此案,并依涉犯杀人未遂、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公共危险等罪嫌,对林英昌提起公诉,建请法官从重判处30年徒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开准备程序庭,林英昌的儿子到场听庭。

对于检方起诉事实,林英昌表示,他没有任何杀人意图,或是有丝毫想杀人的想法,“我单纯只是自己想要自杀”;而且,他没有把鞭炮丢向别人,离被害人至少有3公尺、4公尺远,未试图想伤人,也没有想要炸毁火车的意思。

林英昌也说,针对爆裂物部分,他认为这只是一般的鞭炮,“我小时候在乡下,有在玩类似的鞭炮,差别在于我有组装”。

林英昌的辩护律师则说,希望法官考虑林的精神状况减轻其刑。

台铁委任律师则说,根据林英昌与其律师辩词,有避重就轻情况,对于台铁所受到的损害,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庭末法官谕知,本件受害者众、案件复杂,需要一些时间厘清,因此订于2017年1月25日再次开庭。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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