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订电业法规:核电厂2025年全面停止运转。(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临时会”11日三读通过电业法规修正案。朝野表决通过核能发电设备应于2025以前,全部停止运转。台当局并应订定计划,积极推动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相关作业,处理兰屿核废料问题。
电业法规修正重点,还包括绿电自由化,开放绿能发电业与售电业,将台电业务切割为“发电”、“输配电”及“售电”三大区块,台电须在6至9年间完成切割。绿能发电可获优先调度、输配电费优惠、直接销售等鼓励。此外,为稳定电价,减缓电价波动,台当局需设立“电价稳定基金”。
台湾电业法规制定迄今已70年,虽历经9次修正,但有关市场架构及电业管理制度已超过50年未修正。这次大幅修正,是希望在稳定电力供应的前提下,重新架构台湾电力市场运作方式,以期建立一个具“多元供给、公平使用及自由选择”的市场。(中国台湾网 高旭)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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