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署”:工厂制造PM2.5污染物 2018年要缴空污费
华夏经纬网10月1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环保署”空保处处长蔡鸿德16日说,固定污染源总悬浮微粒含细悬浮微粒(PM2.5)的空污费草案,最快明年4月上路,六轻、台电、台泥等事业,届时都要缴排放PM2.5空污费。
据报道,“行政院环境保护署”16日召开临时记者会,针对媒体报导有关民众对空污改善无感、质疑“环保署”只抓移动污染源,不针对大型固定污染源管制做澄清。
蔡鸿德表示,这项征收排放管道粒状物污染费的草案预计年底前预告,最快明年4月上路,约8000家固定污染源制造PM2.5需缴纳空污费,预估一年可以增加新台币12亿元的空污基金。
蔡鸿德在记者会上强调,“空气污染逐年改善中”,绝对没有越来越严重,尤其二氧化硫改善最为显著,近11年来改善比率为43%,细悬浮微粒部分,在2016年的平均值是20微克,也已较2013年改善了17%。
“环保署”今年9月宣布调升移动污染源的随油征收空污费,屡遭外界质疑不针对工厂排放细悬浮微粒(PM2.5)收费。对此,蔡鸿德也说明初步规划的征收排放管道粒状物空污费费率,将分为春夏及秋冬两种费率,并依制程季排放量分为一、二、三级。
根据“环保署”提供的资料,制程季排放量总悬浮微粒超过10公吨者,属第一级,在春夏季节时一、三级防制区每公斤收费新台币40元,二级防制区收36元;秋冬费率一、三级防制区收每公斤44元,二级防制区收40元。
第二级为季排放量在1公吨至10公吨之间者,在春夏时一、三级防制区每公斤收费36元,二级防制区收32 元;秋冬费率一、三级防制区收每公斤40元,二级防制区收36元。
第三级则是季排放量在0.01公吨至1公吨之间者,每季都收费450元。另外,堆置厂或接驳点造成的PM2.5 等排放,四季都是收取每公斤30元,其他像是铅、镉、汞、砷、六价铬、戴奥辛等的费率,则是每公斤16元。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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