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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例一休“修法”若通过 最长可连续上12天班

华夏经纬网11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一例一休“劳基法”修正草案,只要企业经过当局主管事业机关(如:交通部门、文化部门等)和劳动部门审核指定,经双重认定后,还要再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的同意,就可开放“7休1”,员工最长可连续上12天班。

据报道,劳工休息日加班工时,从原来“做1个小时算4个小时”、“做5个小时算8个小时”,改采核实计算。在加班部分,从一周时数46小时,有条件放宽到每周54小时,或着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

在工时方面,采“工时账户”的概念,雇主可以每3个月为一期调整,每个月最高工时可达54个小时,但3个月总工时不得超过138个小时。轮班休息时间,则以11个小时为原则,但经工会或劳资会议的同意,可以调整,但不可以少于8小时。至于未休完的特休假可延到来年使用。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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