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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43岁周姓男子利用过去担任某公司业务员职务之便,谎称“公司须补列呆账、弥补亏损”为由,要求客户另行支付款项,再将款项占为己有,非法获利近8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事后更欠税3844万元。台湾“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17日向新北地方法院申请管制收押周某获准。

新北分署表示,周某2006年至2011年非法所得近8000万元,核定补征周某期间各年度综合所得税并罚金共3844万多元。

不料,周某东窗事发后不但不缴税,反而趁着税单送达前,将名下位于新北市三重区价值3560万元的2处不动产出售,更领光银行存款1326万元,并多次离台消费,挥金如土,旅行社、机场免税店、百货公司、酒店、饭店、高档餐厅及汽车旅馆等都有信用卡消费记录。

周某事发后承认,过去几乎每个月都会去赌博,案发后,为避免银行账户及财产被冻结,“能搬多少钱就尽量搬”。

新北分署17日上午传唤周某到案,周某辩称,出售不动产及领光存款是拿去还赌债。因周某拒绝缴纳税金,新北分署认为周某明显有缴税能力,却故意变卖财产不缴,向新北地方法院申请管制收押获准,将周某送至台北看守所。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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