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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网1月16日报道 新媒称,历经波折刚上任8天的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1月15日被台当局监察机关以7比4表决认定他长期匿名为台湾一家周刊撰写社评,违反相关禁止兼职的规定,予以弹劾,并将此事送交司法部门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管中闵15日仅强调,他没有违反规定,待看到监察机关公文后,再作回应。

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16日报道,15日主持会议的“监察委员”陈师孟说,有关管中闵后续的惩处结果可轻可重,可惩戒、记过,也可扣薪、撤职,“监察机关无权置喙”。

报道称,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2018年1月5日选出管中闵担任台大校长,但台当局指管中闵未作好利益回避等驳回遴选结果,台大则坚持大学自主,双方僵持不下,台当局最后赔上三名教育事务相关部门负责人。

报道指出,在台大校长悬缺500多天后,管中闵终于在2019年1月8日上任,台大多数师生很开心此事终于雨过天晴,可致力提升台大竞争力,重振声威。

但未料监察机关15日开会,认定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于马英九当局担任要职时,在一家周刊上持续透过匿名方式,常态性撰写社论,每月获取5万新台币,每年约65万新台币的固定报酬,三年共获取190万新台币(约合42万元人民币),违反相关禁止兼职的规定,决定弹劾管中闵。

负责调查的“监察委员”蔡崇义指出,公务员可以投书媒体,但须偶一为之,管中闵却是固定、经常性且持续为媒体撰稿,且其文章内容多与职务有关,违法事证明确。

管中闵得悉此事时表示,他还没有看到监察机关的公文,待看到公文后,他会有完整的说明,也会跟律师团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刚“回锅”担任教育部门负责人的潘文忠,当初就是因为无法处理管中闵事件而请辞,如今回任又碰到管中闵被弹劾,“独派”人士要求潘文忠根据相关条例予以撤职。

潘文忠说,完全尊重监察机关决议,等全案移送公惩会进行复审后,再视复审结果做出相关处置。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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