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记者付国豪】继台“海巡队”4月向大陆渔船发射震撼弹一事后,又有大陆渔船被扣押的后续消息曝出。台媒5月21日报道称,台“海巡队”曾以所谓“越界捕鱼”为由扣押一艘大陆渔船,经扣留70天并重罚34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75万元)后,于5月20日强制驱离。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等媒体5月21日报道,台“海巡署海巡队”3月11日在东沙岛以东11.6海里处发现大陆籍120吨“闽龙渔61028”渔船,并以“越界捕鱼”“违规捕捞”为由将船上10人带走。
“闽龙渔61028”渔船(图片来源:台媒)
报道称,台“海巡队”在船上发现捕捞渔获约2000公斤、软骨鱼类魟鱼3只、软珊瑚17公斤及海树44公斤,随后要求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在被扣留70天后,“闽龙渔61028”渔船支付340万元新台币罚款。
对此数额,绿媒“三立新闻网”形容称台当局罚“巨款”,“中时电子报”则称这是“重罚”。目前台“海巡署”已于5月20日将该渔船与船员强制驱离。
此前,台湾“东森新闻网”3月18日的过往报道曾提及“闽龙渔61028”号渔船被重罚的经过,称该船3月11日被台“海巡署”扣押,后停靠在高雄港。报道还提到,台“海洋委员会”主委李仲威甚至于18日叫嚣称要对该船“进行最重的处罚”。
台当局此前曾多次以所谓“越界捕鱼”为由粗暴扣押大陆渔船。针对台当局此前频繁扣押大陆渔船甚至打伤渔民的行为,国台办曾表示,多年以来,大陆方面为两岸渔民正常作业提供保障,维护良好的作业秩序,保障两岸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陆方面对台湾的渔民一向以同胞情谊相待,我们在沿海多个地方设立了台湾渔民接待设施,为台湾渔船和渔民提供避风、补给、抢险、救助等相关的帮助。两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将心比心,台湾方面应当停止以粗暴和危险的方式来对待大陆渔民,保证相关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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