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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嘉义县长、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9月4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民进党籍“立委”陈明文昨日(3日)傍晚传出在高铁遗失300万现金(新台币,下同)找回,引发外界质疑为何会带着这么大笔现金。陈明文儿子澄清是要拿来去菲律宾开珍奶店用,有些钱是要跟台湾厂商购置器材及开户用。但相关议题很快在网络引发热议,有网友就认为,“黑暗兵法,明文掉钱”、“什么贪污治罪,洗钱防治,赠与税等等,都是用来限制平头百姓的喔,绿营高层是不用遵守的”。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曾铭宗昨日对此表示,只要跟银行领出超过50万的现金,不仅银行要登记,还要通报台“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更何况是300万的现金,不知道“洗钱防制中心”有无收到通报?且如果要带出境,一来出境时就被限制只能带10万以内,超过就会被没收,再来当地也可能没收高额的现金,要带出境实在没道理。

此外,国民党“立委”费鸿泰认为陈明文应该出来交代清楚,不要为了圆一个谎说更多的谎,且300万现金超过赠与税限制的220万,他儿子是以借款形式,还是两夫妻分摊方式去算?或是有没有缴税?都该说清楚。

此次陈明文高铁遗失300万的相关议题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devidevi (凯特)在PTT发文讨论“掉300万是故意还是巧合?”

有网友“慈善扑克王大赛台湾赛区”“什么贪污治罪,洗钱防治,赠与税等等,都是用来限制平头百姓的喔,绿营高层是不用遵守的”“1450(绿营网军)怎么不出来硬凹一下”“这就是台湾价值”。

据报道,2007年5月,时任嘉义县县长陈明文涉嫌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弊案,被怀疑在招标过程中泄露底标。给特定业者以牟取不法利益遭检调监听。2012年9月27日,嘉义地方法院宣判陈明文涉下水道贪渎案一审无罪。2017年9月台南“高分院”二审以泄密罪改判陈明文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并在来年2018年12月台“最高法院”驳回陈明文上诉,全案定谳,可易科罚金。(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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