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3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13日)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26条措施”里提到关于体育比赛和运动员的内容。请问发言人,台湾运动员如果在考量训练资源和训练环境这些因素下,想到大陆发展,可以加入大陆的国家队吗?是否需要面临放弃台湾籍转换成大陆籍的问题?谢谢。
马晓光:刚才我也介绍了,在“26条措施”中第25、26条都明确规定,我们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职业联赛。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等职业联赛。符合条件的台湾体育团队、俱乐部也可以参与大陆相关的职业联赛。大陆体育部门将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于台湾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如其参加大陆体育赛事、达到相应运动技术等级标准并提出申请,大陆单项运动协会将向其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至于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在“26条措施”里没有明确规范,不在“26条措施”政策范围之内,还需要了解。(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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