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海峡两岸>台湾新闻
分享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涉劣油案,被判5年9个月徒刑确定。台中高分院21日裁定,魏应充所犯2案应合并执行4年8个月,依法可提起抗告。

魏应充涉及劣油案,二审判刑15年,台湾“最高法院”日前将45罪发回更审,另驳回26罪的上诉而告确定。确定部分,魏应充7罪刑度合计5年9个月,另有19罪得易科罚金,但魏应充先前诈欺取财罪已假释出狱,依法可与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案件合并执行。

魏应充15日到台北地检署报到时,因彰化地检署尚未收到法院合并执行裁定,暂缓执行。

案件经检察官声请定应执行刑度,21日经合议庭裁定魏应充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应执行刑度依法仍可提起抗告,全案尚未确定。

合议庭审酌,魏应充在案件中所犯单罪的宣告刑,最高为有期徒刑2年,另其他案件中较高宣告刑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综合参酌各罪犯行雷同、刑事事由及检察官、魏应充选任辩护人意见等,因此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以符合比例原则。

责任编辑:唐秀敏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劣油案
最新台湾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农优品•我在家乡等你来”暨泉州乡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