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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5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雄市一名洪姓警员为达取缔交通违规绩效,捏造刘姓男子驾驶曳引车未系安全带,自开红单、自缴罚款。洪姓警员原以为天衣无缝,但因曳引车牌早已注销,刘男申诉后东窗事发。洪姓警员承认涉案,桥头地方法院依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他1年4个月徒刑,缓刑3年。

检方起诉指出,高雄六龟警分局洪姓警员为求绩效达标,2016年6月16日擅自开红单,假造刘姓男子在台27线驾驶曳引车时未系安全带,再自行冒名签收、缴纳罚款。

然而,刘姓男子早在2015年4月就从曳引车公司离职,这辆曳引车车牌也在隔月注销。刘男接到高雄市税捐处寄发的裁处书和税单后,不敢置信自己因“违反使用‘牌照税法’相关规定”遭裁罚5799元(新台币,下同),并要求缴纳使用牌照税9666元。

刘男直觉有问题,提出申诉后,经相关单位追查,发现是洪姓警员乱开单。桥头地检署依公务员不实登载公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嫌起诉洪;六龟分局也在事件爆发后表示将定期清查交通罚单,防范类似情事。

洪姓警员在2018年6月2日退休。桥头地方法院审理认定洪犯行明确,谴责他身为公务员却未能表率守法,反而利用伪造文书手段应付交通绩效,害民众无故遭裁罚、追征税额,还得耗费心力追查真相。

法院认为,洪的行为徒增民众不便,罔顾民众权益,还可能让民众对警察信誉失去信心,但念在洪认罪,并答允赔偿刘男5万元、获原谅,宣告缓刑;缓刑期间接受保护管束,并向指定机关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本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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