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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时报道,国民党革实院长罗智强今天在脸书向台监察机构负责人陈菊“检举”台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次女、民进党“立委”苏巧慧的妹妹苏巧纯,在2019年1月得标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1050万元标案,但没按“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规定,表明自己是“立委”“二等亲关系人”的身份,明显违法,要求陈菊“查不查?”

罗智强说,在陈菊查完罗智强的306元之后,他提供一个业绩给陈菊,苏巧慧的1050万元,你查不查?他说,苏巧慧是“教育委员会”的“立法委员”,她的二等亲妹妹苏巧纯,在2019年1月得标教育主管部门辖下的台湾科学教育馆“上瘾的科学特展”1050万元标案,而苏巧慧担任“教育委员会立委”,与教育主管部门有监督关系。

罗智强指出,依“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第十四款,苏巧纯是苏巧慧的二等亲,属于必须表明身份的“关系人”。他的办公室在“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公开及查询平台”中查询,苏巧纯并未公开关系人的身份,显然违背相关规定。

他指出,“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的主管机关是监察机构,陈菊不是说自己“超党派”吗?那总不可能只查罗智强的306元,不查苏贞昌女儿的1050万吧?

罗智强说,他给陈菊一个证明自己公正的机会,但如果最后苏巧慧只因为是苏贞昌的女儿,就无事一身轻,安全过关,那陈菊也不用装了,直接把“监察院”的招牌换成“东厂院”,作“厂公”比较快!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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