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2月29日讯: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东县政府对于瘦肉精零检出,在食安自治条例订有罚则,台东县议会在10月16日三读通过后,民进党当局迄今未核定,县长饶庆铃表示遗憾,她说,如果未能落实地方自治条例,将根据“卫生福利部”的食品安全“法条”规定,标示不实可罚4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饶庆铃28日出席各县市议会国民党团同步“反莱猪、拼‘公投’、护食安”记者会时表示,县府在食安自治条例中规定学童营养午餐、老人食堂等瘦肉精零检出,并增修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之罚则,由于必须由民进党当局核定,但是台东县议会在10月16日三读通过后,民进党当局迄今未核定,令人遗憾。
饶庆铃说,如果无法落实食安自治条例,将根据“卫福部”“食安法”中必须明确标示内容物,若标示不实,最高可罚400万元;她也质问民进党当局,清楚标示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猪肉有很难吗?台湾不应该不给民众选择的机会,民众可以自由选择要或不要。
责任编辑:庄婷婷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最新台湾新闻 频道推荐
-
台“卫福部”搞不定“冷链” 致新冠疫苗配送2020-12-29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