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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9月15日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在闽广大台胞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认为,广大台胞是两岸融合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同时更是受益者。

《意见》的发布,让广大台胞深感温暖、倍加振奋,在福建投资兴业和安居乐业有了更足的信心和动力。大家表示,要在加快两岸融合发展中同心同行、同向发力,把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长泰明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台青曾冠颖表示,作为一名在闽第三代台商同时也是台湾青年,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深感欣慰和鼓舞。这份文件对于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增进台湾同胞福祉以及加强闽台全方位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件展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积极致力于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信心和决心,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作为一名在闽投资的台湾同胞,乐见福建在两岸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福州翔翼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商李志章说,《意见》相较以往出台的惠台政策更加广泛,也更加细致。

《意见》内容除台胞生活、就学、就业、创业外,更出台了让台胞参与大陆社会组织的新措施,明确指引在闽台胞台青,如何在促进两岸融合以及在祖国和平统一的道路上该做什么,该如何去做。《意见》对于广大台胞是个福音,将有力地推进福建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闽南师大文学院副教授、台湾教师李姿莹表示,《意见》对于广大台胞,是个极大的鼓舞和支持。《意见》从惠台政策到逐步优化台胞在闽创业就业、安居乐业等措施,对广大台胞在福建发展非常有帮助,必将进一步推进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更好实现广大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同时,也希望在闽广大台胞发挥好宣传推介以及交流纽带的作用,用好用足中央政策,努力为闽台交流合作和两岸融合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福建省台联兼职副会长、福建新宇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敏雄说,《意见》在对台工作新形势下出台,对广大台胞来说真是“及时雨”,十分鼓舞人心。《意见》就“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等提出二十一条具体内容切实可行。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着力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推动闽台人员往来更加便捷,两岸商贸往来更加顺畅,合作交流途径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意见》的发表,在原有对台政策上使闽台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充分营造了“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浓厚氛围。

全国台联理事、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副处长涂征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把握两岸关系时代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中央赋予福建的重大发展机遇和重大政治使命。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接下来势必更加开放,出台更多更细的配套措施,对台湾同胞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产生更大的促进和示范作用。《意见》的出台,也必将有利于率先探索从区域融合发展走向两岸命运共同体的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扎实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

漳州市长泰区台联副会长李烨说,《意见》就畅通台胞往来通道、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优化涉台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为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作为一名定居台胞以及基层台联的工作者,该《意见》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思路。我们将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充分发挥福建对台资源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进一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把福建建设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贡献更多的台联力量。(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联通讯员 周雄铭)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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