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发布放松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购房政策,相关政策于7月初已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包括: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提交在本市工作学习证明以及工作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交由申请人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在限购区内可以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购区或在限购区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时不限制套数。
港澳居民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及华侨提供在广州市工作学习相关证明,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用的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符合规定的,可以在本市限购区内购买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在本市非限购区购买住宅及在限购区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时不限制套数。
根据2023年9月20日广州市出台的《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为限购区,其余为非限购区。(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郎慧)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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