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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带来的福利:上游的养猪场要搬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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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王雄)两地交界处,一家证照齐全的养猪场,却因排污问题,困扰了下游的县域多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直到有了河长制。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华兴乡仙峰村风光秀美,村子四周青山环绕,美丽的仙峰溪穿流而过,村里因势利导开发了漂流项目,游客如潮。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上游一家颇具规模的福林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存栏有2000余头,时不时排放污水,严重影响了村民生活和旅游收入。

更棘手的是,福林养殖公司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春美乡上春村,虽然与仙峰村相邻,但并不隶属大田管辖。而且,福林养殖公司证照齐全,还持有德化县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多年来,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曾多次到该公司协商解决养殖造成的河道污染问题,但收效甚微。

今年5月,大田、德化两县检察院、环保局等单位到福林养殖公司现场执法,监测发现排污口水质超标,德化县环保局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超标养殖废水和进行整改,并处罚款40320元。

“环保督察后,福林公司确实有所收敛,但依然存在偷排、直排现象。”仙峰村的河道专管员翁建功说,“有一次,上游的养猪场在排污,下游正在漂流的游客被污水追着走,非常尴尬。”

“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在上演,怎么办?这时,福建全面推行的河长制发挥了作用。由于跨地区执行难度大,今年8月24日,大田县河长办向三明市河长办发函求助。随后,三明市河长办立即请求福建省河长办帮助协调解决。9月18日,在福建省河长办的协调下,泉州市河长办联合泉州市农业局、环保局和德化县农业局、环保局等单位到现场调查,要求福林公司进一步加强养殖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同时,福林养殖公司的排污问题也引起了大田、德化两县县长的重视。作为县一级的总河长,10月10日,大田县县长林金龙和德化县县长刘德旺一起到仙峰村,现场协调解决福林养殖公司的污染问题。最终,双方确立的方案是:福林养殖公司搬迁,彻底解决仙峰村的污染隐患。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很激动,今后仙峰村可以放心大胆地开发旅游了。”从福建省纪委下派到仙峰村挂职的驻村第一书记华丛告诉记者,仙峰村生态很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驻村第一天开始,他就在思考如何向生态要效应。

华丛说,仙峰漂流项目于2016年8月建成运营,今年村里与一家旅游公司签订了20年的承包协议,前两年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20万元,后三年每年30万元;第六年起,按营业额的12%分红给村里。从此,仙峰村由一个没有任何村财收入的贫困村一跃成为年收入20多万元的小康村。每年的漂流季,村民收益颇丰。

“下游搞旅游,上游在污染,这绝对不行。”10月31日,德化县县长、总河长刘德旺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福林养殖公司已经选址德化县美湖乡洋田村,待厂房设施建好后将尽快完成搬迁。 一起困扰仙峰村多年的污染纠纷终于解决了,得知消息后,全程参与处理此事的大田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卢国首长出了一口气。 “在我看来,此事能圆满解决,河长制功不可没。”卢国首说,像这种跨县跨地区的污染问题,以前要到各个部门来回跑,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效果,现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县域协调机制非常高效,有了问题就找河长办,基本能迎刃而解。 记者了解到,福建是国内较早推行河长制的省份之一。早在2014年初,福建就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构想。今年3月,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办陆续挂牌运作。 如今的八闽大地,越来越多的河流有了健康守护责任人,越来越多的污染河段变得清澈见底,越来越多的淤积河段变得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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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0月30日拍摄的照片,福林养殖公司仍在排污,记者站在岸上也能闻到臭味,仙峰村村民迫切希望其尽快搬迁。新华网 王雄 摄

来源: 新华网

2017-11-03 11:18

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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