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跑步猝死”?]新生入校测体质,学校要求签“意外死亡免责条款”
各大高校开学已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与高中不同,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除了学习,学生有更多时间锻炼身体。但是最近,天津医科大学要求学生签署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引起学生的不满。责任书第四条规定,学生如果因测试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或死亡,学生及其家属放弃追究组织者赔偿的权利。“这不就是让我们签署意外死亡学校免责条款吗?”天津医科大学的学生认为。
大一新生被要求签“责任书” 放弃追责权
刘宇阳(化名)是天津医科大学大一的一名新生,9月18日,老师下发了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要求全班同学在该责任书上写上自己的学号及姓名,并签字。该责任书上有四条内容,其中,第四条规定:“我本人以及我的合法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测试组织者对我本人在本次测试期间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或死亡赔偿的权利。”并在责任书最后写道,“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看到该责任书后,刘宇阳和班上的几名同学认为,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如果我真的在体测中发生什么意外,我为何要放弃追究测试组织者的权利?学校实际上就是在让我们签署意外死亡学校免责的条款,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刘宇阳说。在学生看来,学校急于“免责”的行为,有些“不负责任”。
但是,刘宇阳和几名对该责任书略有微词的学生还是在该责任书上签了字,“老师说不签这个责任书就不能体测,而且全年级都签了,我们去说好像显得小题大做了。只能默默地祈祷体测中千万不要出现任何意外吧。”刘宇阳的同学告诉记者。
律师:学校无权要求学生“事前免责”
据刘宇阳介绍,天津医科大学所有的大一新生,都签署了这份责任书。那么,如果学生在体测期间出现意外,学校真的能拿着这份责任书“免责”吗?
击水律师事务所的王荣贵律师表示,虽然责任书中写道“本人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份责任书的第四条,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首先,学生如果在体测中发生了承诺中的事项,请求追究责任的权利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在事情发生前,本人是不能放弃的,别人要求放弃,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有在事情发生后,本人才有资格决定是否放弃。事前不能免责。”王律师说,“第二,如果出现死亡的情况,请求的权利员自动变更为死者的近亲属,主体不再是学生本人,学生没有能力做免责声明。事前签署的免责声明对近亲属等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同时,王律师表示,作为教育机构的天津医科大学,对学生不仅有教育的义务,更有保护的义务。让学生签署这种“责任书”,是在消极的履行自己对学生安全保护的义务,与教育法中保护学生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学生完全有权拒绝签署这份“责任书”。
学校:学生有误解未来会完善
针对该责任书,记者采访了天津医科大学体育部的于老师,于老师表示,学生对第四条有误解,学校的初衷并不在此。“学生体质测试是教育部要求的规定动作,而且教育部规定,体测不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没有达到多少分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优。这就导致了有些学生为了拿到高分,隐瞒自己的病情,强行参加体测,在测试中身体出现了问题。所以学校才想到该办法,对学生是一个提示吧。”于老师说。
于老师介绍,体测中有一些可免测的项目,只需学生出具医院的相关证明,并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免测。但是很多学生担心,未来有可能推行的“健康档案”中,会留下自己免测的“烙印”,“免测就证明身体有问题,可能会影响保研、找工作等。”
于老师坦言,近年来大学生跑步猝死的新闻让大学体育老师的心理负担逐渐加重,“加这条进去也可以说是为了保护体育教师吧。”不过,天津医科大学在制定该“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时,并没有征求法律和专家的意见。“我们会慎重考虑学生的意见,找一些法律人士帮助我们完善补充该责任书。”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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