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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12日电11日,一则初学格斗的大学生被安排与冠军对打导致心脏骤停的消息上了热搜。据报道,11月30日晚,成都大二学生晓新在成都参加了一场自由搏击比赛,对手王某在成都格斗圈内小有名气,此前的战绩是11胜0负3KO,曾获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旗下的shark拳场的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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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新完全处于下风

根据现场视频,在赛前介绍环节,现场主持人曾表示王某左手骨折,从比赛过程来看,这位“冠军选手”确实基本用右手发力,但在强大的实力基础下,还是占据比赛的绝对上风,晓新在比赛中毫无还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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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新被踢倒在地

比赛来到30多秒,王某一脚踢在晓新腹部,后者随即出现不适,蹲坐在地上几秒后彻底倒下,裁判见状迅速终止比赛,医务人员进场进行急救。

据晓新的表姐发帖透露,当晚10点06分,晓新因为外部重创导致心脏骤停,生命垂危,在新华医院抢救了5个多小时后恢复心跳,但随即腹腔内开始快速大量出血,随即被转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至今还没有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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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对此发出了质疑:“一个月就和冠军格斗?走过场也不能这样直接啊!”、“安排比赛的人应该算是过失杀人吧。”、“行业内幕?这算是谁的责任?教练安排的时候不会用脑子吗?”

对此,中新网记者第一时间咨询了相关从业者和律师。

搏击赛事组织人陈纪元透露:“这种比赛属于低级别的商业赛,很不合规,而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其实不是突发,而是早有隐患。正规比赛都是配对师按照双方水平配对,水平要接近。”

对于王某一脚KO晓新,陈纪元认为:“本身动作没犯规,造成这么重的伤害最主要原因是双方水平差距太大,金腰带选手的概念是以此为业的人,业余选手根本比不了,更不要说是初学者。”

对于网友们“刷战绩”、“行业内幕”的猜测,陈纪元表示圈里确实有这种说法,一些赛事方都会为了利益干类似的事情,比如安排没实战经验的所谓传统武术大师和假的外国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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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搏击比赛。中新社记者 王中举 摄(图文无关)

对于导致晓新受重伤的王某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专家表示:“如果该选手的击打行为符合规定,那么该行为应当属于意外事件,该选手不应当承担责任。”

“首先要区分该起事件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再去区分相关责任人是谁。比如该主办方是否认真按照比赛竞技规则,相关的体育竞技法律规定去组织该场赛事,而且对于比赛中选手的匹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进行。”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我们认为,该事件需要相关责任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方面,根据上述分析,主办方存在过错,需要对伤者的家属进行赔偿。当然,由于伤者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虽然不能以此规避主办方的责任,但也应按照过错的大小来区分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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