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娱乐星闻>明星八卦
分享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杨幂与浙江力德发工贸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原告杨幂诉称,被告力德发公司未经授权,在公众号中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并称原告为产品代言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被告辩称,其在取得《仙剑奇侠传》影视授权后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使用杨幂照片属合理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络账号中使用原告肖像图片推广产品,并使用“签约”“形象代言人”等引人误解的文字,使公众误以为原告为其代言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并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致歉。

责任编辑:端焰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明星八卦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第九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榕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