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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

李小璐

9月26日,因在公众号关于整容相关文章中使用了李小璐的照片,互联网医美平台新氧被李小璐方面(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因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犯而起诉新氧,并要求新氧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6万元。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已经一审结束,判决结果不方便对外透露。不过,在新氧最新一篇公众号中,新氧方面已通过文字向李小璐道歉,但在文中,也透露出对于李小璐否认整容行为的讽刺及不满。据新氧方面透露,新氧对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判决结果还未出来。截止记者发稿前,李小璐方面未公开对此事进行回应。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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