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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出席离婚案

王宝强一身黑衣出席离婚案

18日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及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两个案件相继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亲自出庭,而马蓉则向法院申请了本人不到庭参与庭审以及不公开审理案件。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并未公布案件的审理结果。

下午庭审,围观群众和媒体中午就守候在法院门外,围得水泄不通,执法人员不得不用人墙控制现场人流。快开庭时,王宝强乘坐红色小轿车到达法院门外,还没下车就已被人群团团围住。在亲人的陪同下,戴着墨镜、身穿黑衣的王宝强终于亮相,看起来神色沉重。王宝强下车后一言不发,迅速走进了法院。

王宝强在微博上公布要起诉离婚的消息后,得到圈中好友和网友的力挺。此后,马蓉则反过来起诉王宝强,称其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一时间,王宝强既是原告,又成了被告。当天下午,两个案件先后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备受关注。

王宝强向马蓉索取10万元精神抚慰金

当天,马蓉并未出庭,有律师解读称,离婚诉讼中涉及是否同意离婚等问题,本人必须到场,因此,马蓉虽然申请了案件不公开审理、不亲自出庭,但在后续庭审中,她至少有一次要亲自到法庭表态是否同意离婚。而对于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一案,律师分析,王宝强通过微博公开离婚声明是否侵犯马蓉名誉权,在法律界存有争议,“法律规定,公开宣扬他人隐私将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但作为公众人物,只要公开陈述的情况是真实的,有证据证实,法院可能会有所考量。”

据悉,王宝强向法院新增了诉讼请求,将向马蓉索取精神抚慰金10万元。就该诉讼请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庞理鹏律师分析称,王宝强方很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马蓉和宋喆同居的证据,并在庭前会议中向法院提交。庞律师称,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以搜集法庭证据见长。“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相关规定中,涉及到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一共包括四项内容,其中第二项的内容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王宝强在这个时候新增诉讼请求向马蓉索取精神抚慰金,可以推断出王宝强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马蓉和宋喆同居的证据。结合司法实践,在2015年最高院公布的北京地区1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中,也有类似的案件,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庞理鹏律师解释道。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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