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娱乐星闻>娱乐新闻
分享

新浪娱乐讯 近日,王宝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胜诉,法院认为被告蒋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维持原判。因此,蒋某需在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王宝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八万元。

除了上述案件之外,王宝强此前多起名誉权纠纷案胜诉,被告鲍某被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王宝强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张某被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王宝强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万元。

责任编辑:肖舒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娱乐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金汤社区举办2024年福建省社会科学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