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现有厂区内。
概况:本次扩建污水处理规模2万t/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通过深海排放工程排入金井东部海域(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已批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泉荣远东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厂长
联系电话:18659713286
电子邮箱:648581366@qq.com
通讯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泉荣远东污水厂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夏达凌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59365160,电子邮箱:16531980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在下载的公众参与意见表中填写公众个人信息或公众组织信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前,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发表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晋江泉荣远东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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