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胜明、陈园、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南昌一六旬老人跟团出去旅游,在返程途中因为旅游大巴司机紧急刹车摔伤。2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处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伤者龚某117742.15元。
2018年6月29日,龚某向某旅行社交纳跟团旅行费用1420元,范某、徐某代表龚某所在的团队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同年7月21日,龚某乘坐该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大巴跟团前往横店游玩,次日下午返程,当旅游大巴行驶至南昌市洪城路往红谷滩方向南昌大桥处时,龚某起身拿行李,遇旅游大巴司机紧急刹车导致龚某摔倒在车厢内,造成腰椎骨折。事故发生后,龚某总共花费治疗费5万余元。经鉴定,龚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1.2万元,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
另查明, 2017年12月12日,该旅行社向第三人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被保险人为该旅行社,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为6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该旅行社承担70%的赔偿责任,龚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该旅行社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责任编辑:胡君毓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爆火的“私域流量”对旅游企业意味着什么?2019-06-28
- 江西生态旅游法庭:在车上化解矛盾,打造专业化纠纷处理机制2019-06-27
- 山西发布地方标准对乡村旅游示范村实行“星级”管理2019-06-27
- 最新旅游资讯 频道推荐
-
黑龙潭景区“拦路乞讨、围追兜售”等行为将被2019-06-28
-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 何以中国丨闽派文化“活起来”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