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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5日至6月8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翔安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一)凝聚共识,明确整改要求

2017年8月18日上午,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翔安区委高度重视,黄奋强书记迅即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和区委常委会,深入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省委巡视一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贯彻,立即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印发《省委巡视一组关于对翔安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区委黄奋强书记在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充分认识此次省委巡视工作是对我区的一次总体政治巡视,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教育,对翔安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促进作用。9月11日,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对我区巡视整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请翔安区委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省委巡视组严肃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区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以黄奋强同志任组长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2次“五人小组”会议、4次区委常委会和2次区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协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调度、重点环节突破、重要线索督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情况上报,持续推动后续整改工作。9月29日,区委书记黄奋强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区委常委也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贯彻。

(三)细化分工,确保落实到位

区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梳理出51项整改事项和131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分解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领导不争辩、不推诿,认真履行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同时,强化调度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十天一督查”工作机制,区委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调度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先后召开9场专题调度会,每周汇总、跟踪各单位整改进度,对整改措施不具体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不理想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度不慢。

(四)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

区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抓好整改。研究制定了18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限、目标和责任人。通过边巡边改与集中整改、专项整改与全面整治、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严肃问责与加强教育等相结合的方式,逐一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区委书记黄奋强同志分别对11名分工负责整改的区级领导和27名部门负责人谈话,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针对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大排查,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巡视整改中,共建立完善相关制度63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共追责问责正科级及以上干部15人(含相当于该级别干部),其中,处级及以上11人、科级4人,党纪立案9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5人。

(五)问题导向,抓好重点突破

区委把巡视反馈意见的重点和群众意见反映集中的问题,包括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商引资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土地出让不规范等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锲而不舍的决心毅力,逐项落实措施,逐个解决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并挽回损失14323.71万元。坚持有腐必反,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处镇街、村居干部选择性惩处、优亲厚友、侵占挪用、吃拿卡要、带头违建等违纪违法问题和村霸、宗族恶势力问题。

(六)运用成果,助力新区发展

区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厦门会晤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起来,加大正风反腐和教育警示力度,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到转变作风、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体制机制上来,全力推动翔安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国际化的滨海新城,下大力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为省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一组向我区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不规范、廉洁风险等六方面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方案》,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强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论述,实行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常态抓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种好“责任田”。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系统梳理现有意识形态阵地和新兴媒体阵地情况,筹备成立区新媒体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升新兴媒体阵地建设管理水平。结合翔安新区开发建设,不断深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我区的理论阐释和运用,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握方向、守住阵地、管好队伍。

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一是区委带头制定区委班子及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全区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也建立了主体责任清单,还在全市率先为村居量身定制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了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区委带头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推动全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积极开展述责述廉。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区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李开明进行问责,给予诫勉谈话。

二是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近年来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再起底、大排查,探索开展镇街对村居的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虚报冒领等“微腐败”典型案件。抓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剖析案件特点、发案原因,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整改、完善制度。马巷镇郑坂社区党支部书记郑英雄因违建抢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店镇后村社区1名村干部进行党纪立案。

2.关于“落实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产业实力不够强,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推动产业转型、转变发展方式进展不够明显的问题。区委着力推动“十三五”重点产业链(集群)发展,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及配套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海洋新兴产业与现代农业、临空产业等四大主导产业。落实《翔安区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翔安区工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积极配合推动火炬(翔安)产业区、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厦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加快拓展开发翔安工业集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打造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基地。充分依托翔安南部CBD、新城核心区、企业总部等平台优势和发展基础,重点培育总部经济、商贸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集中精力引进一批优质三产项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种子种苗、特色都市农业、休闲农(渔)业等现代都市农业,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产业链。

针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城镇化率低,“有区无城”的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区委紧紧围绕厦门全市发展战略,密切配合,加快推进翔安南部新城和环东海域新城建设、翔安新机场建设、火炬高新区开发建设。加快推进洋唐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和地铁社区建设,实质性启动东山公建群项目。加快水电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第二东通道、轨道交通等对外通道建设,推进新城中路、洪钟大道、翔安西路等新城“五横五纵”主干路网建设,着力打通“断头路”,逐步完善翔安新城首期开发区、南部滨海地块等区域市政道路及配套交通、给排水、照明等设施,推动分区供水系统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新建一批变电站、应急气源站,新增优化公交线路,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和便捷舒适的工作生活休闲旅游新城区。抓住机遇,后来居上,把翔安区由厦门发展基础最薄弱、最年轻的新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型的滨海新城。

针对民生项目进展缓慢,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的转产就业安置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未能如期完成的问题。区委召开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工作,审议通过并出台区委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制定了“转产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方面配套文件。加大农渔民转产就业增收力度,提升“民生15条”惠民措施,目前已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4615人。扎实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到年底全面完成。

针对绿色发展不够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滞后被动,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区委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市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定翔安区配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关停拆除全区27家机砖厂,落实露天焚烧、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渣土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整治和管控措施,严控大气污染源,1—9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市第二,改变去年全市排名靠后的局面。对于部分流域水质为劣V类,未完成V类水质的整治目标的问题,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九溪等流域河道清淤疏浚,建设流域绿道项目、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生态治理工程等,全部清退流域500米范围内禽类养殖户,完成V类水质整治目标,目前九溪溪边后监测点监测断面稳定达到V类水质标准。对于耕地保护任务未达标,实际建设用地超出规划的问题,调整完善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异地购买增减挂钩指标,目前耕地保护任务未达标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群众安全感在全省排名靠后、全市排名垫底的问题。以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和综治“三率”的知晓度为重点,结合基础大排查,强化平安宣传,开展“走千家进万户”“向群众汇报”“法律六进”等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整治,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目前,我区实现现行命案和枪案破案率100%,八类案件破案率94.52%,位居全市第一。完善警民联调机制,推进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矛盾多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群防群治队伍,规范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开展警务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防控格局。深化平安创建,着力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农村)“升级版”,培育一批具有翔安特色的创建典型。目前,我区群众安全感率市调查结果为97.2%,位居全市各区第三;全省综治三率调查结果为94.22%,全省排名上升31名。

3.关于“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担当不够”的问题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程序,印发《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出台《翔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调整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决策审批流程管理机制,规范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对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实施监督。区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参与集体决策,提高集体决策水平。

针对“好人主义”表现突出,落实党内监督不够有力,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诫勉的暂行办法》,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定出台《关于治庸问责激励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的若干措施》《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推行重点项目联合攻坚机制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在加大治庸问责力度的同时,激发干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精神。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督查,形成整治慵懒散的合力。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大帽山农场原党总支书记、场长洪开展给予免职和诫勉谈话。

二是完善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工作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完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周走访、月分析、季督查、年考核”,强化口碑和实绩考核,提高干部工作实效。开展全区公务员职业道德专题业务培训、招商引资专题培训和中青班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三是针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设边拆边建问题仍然突出”的情况,完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防控机制和治理措施,开展“百日主题治违”行动,高压遏制新增“两违”。目前,共拆除“两违”面积115.4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增“两违”185宗、面积17.45万平方米。针对“2015年以来有10个重大项目因拆迁影响进度被省效能督查通报”问题,全盘梳理相关情况,9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剩余莲花长寿村老人公寓项目,属飞地征用项目,已同南安市签订土地置换协议。

针对廉洁从政表率不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没有自觉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开展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主要内容,针对有的述责述廉报告仍习惯于讲业务多讲责任少的问题,责令相关领导重新撰写,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举办处级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培训;以党章党规和“五抓五看”为主要内容,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强化任前廉政教育,组织新提任处级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对市纪委通报的区财政局原局长陈靖安违纪违法问题,区委常委会及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均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制定出台《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增强教育实效。开展“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主题系列活动,建成“五美家风教育馆”,区委书记带领各套班子参观该馆,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七一”前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一封信,倡导带头以德传家、严以持家、廉洁齐家。

4.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针对产业实力还需增强,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第三产业占比仍然偏低的问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接市十大千亿产业链(群)实施计划,着力壮大光电、平板显示等优势产业,提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新材料、软件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大力引进、扶持龙头骨干项目,加强上下游配套,延伸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积极配合推进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开发,依托厦门自贸试验区、产业区、新城区等载体,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民宿管理实施细则》《民宿扶持暂行办法》,借助金砖效应,加强营销策划,继续推进香山乡苑等乡村旅游项目,打造翔安乡村游品牌。搭建平台积极引进更多文化产业,扶持重点文创企业,建设文化产业园区。

针对城市化水平还需提升,公共配套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加快建设南部新城,全力配合环东海域东部新城建设,推动各区域连片发展。完善教育资源配套,推动47个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协调推动厦门实验小学、双十中学初高中翔安校区建设。加快卫生项目建设,推动新店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新建翔安区妇幼保健院及计生服务站,推进第五医院医技科教综合大楼和创三甲专项改造建设。加强教师、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加强学校、医院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文体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区文化馆新馆改造和区图书馆新馆选址建设。

针对失地退养群众转产就业问题解决还不够充分,农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开发迟缓的问题。把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就业增收和创业带动并举、输血与造血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农渔民转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宽“建立就业基地、培育创业载体、开发公益岗位、鼓励灵活就业”等转移就业和创业“四大渠道”。目前农渔民“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经营性”等“四性收入”已形成互补格局,仅大嶝转产就业基地就吸引了6家手加工企业,吸纳和带动3350人就业。“十三五”期间,计划开发的城乡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安保和交通协管员等政府工勤人员1万个公益岗位中,已实现安置4500个,解决了农渔民“4050”转产就业困难人员的问题。同时,成立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领导小组,完成摸底农村发展用地规划、选址情况,完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创新开发模式,动工建设马巷同美发展用地项目,以统一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的“四统模式”建成使用大嶝双沪社区商住楼。

针对干部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区委党校中青班,抽调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干部参训,扩大培训教育覆盖面。及时对接做好各级调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省、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调训。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月月考,提高干部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督促抓好干部在线学习,引导干部积极主动学习。通过下派挂职、交流轮岗,推进区直、镇街干部上下交流,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结合市派挂职工作,推荐本区干部到市直单位或市重点项目挂职锻炼,拓宽工作视野。

针对村级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抓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调研,开展“村霸”整治,持续排查摸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1+1”带强一个好班子、“一村一策”打下一个好基础、“百联千户”营造一个好环境、“阳光村务”形成一个好机制的“四个一”整顿措施。加强后备干部教育培养,做到每个村居至少有3名后备干部。成立镇街青创会党支部,创新发展党员模式,破解部分村居优秀青年“入党难”“发展少”难题,为村居“两委”党员干部做好培养、储备、输送工作。开展“老带新”“一帮一”班子建设活动,加强村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村居党员干部素质。加强村居党员管理监督,深化“星级管理”量化考评机制,开展“两评两促”,促进基层组织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推行“阳光村务”“党群议事厅”等,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区委重经济轻党建,以上率下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氛围不浓,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组织区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提升各级党委(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区委每年不少于5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镇党群活动中心建设、设立区党员关爱帮扶中心、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等工作。区委主要领导抓统筹、抓机制、抓带动,主持召开党建富民强村、城市基层党建等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区委领导带队深入全区各党委(党工委)实地调研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区领导挂钩联系党建富民强村工程重点项目制度,推动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一对一”下达镇街基层党建任务清单,梳理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各党委(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量化考评制度,将党建重点工作列入区效能督查范围,定期开展督查并发出通报2份。

针对2015年度在厦门市党建工作考评中,翔安区在六个市辖区中位列第五名,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制定《进一步加强区委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夯基础、补短板、创亮点,扎实推进全区各项党建任务的落地落实。配齐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增强“两委”班子合力。创设乡村党校和马塘精神、“英雄三岛”精神教学点“一校两点”,组建区、镇两级“两学一做”老党员宣讲团,开展“送党课进基层”活动。深入推行党员示范岗、联系户、义工队“三项活动”,组织党员参与厦门会晤保障志愿服务。推进“大嶝特色小镇”“鼓岩社区党群活动中心”等6个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成立全市首个“党员关爱帮扶中心”。推广使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健全基层组织工作检查和约谈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3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基层党建工作会上公开进行批评。

2.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针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现象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翔安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与区委常委会议题相结合等方式,确保区委中心组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成立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老党员宣讲团,及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精神的辅导培训。9月7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金砖厦门会晤期间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常委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深入讨论交流。结合翔安实际、翔安问题和翔安导向,区委专门制定我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意见,谋大事,补短板,着力解决翔安新区开发建设突出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针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深入开展党内政治学习,制定出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三定五做到”工作制度》,创新支部建设定主题、定内容、定次数,做到落实“两学一做”、做到争创星级村居、做到参与“三项活动”、做到用好“党建e家”、做到推动中心工作的“三定五做到”,把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党内重要法规和“五抓五看”等上级精神的宣传教育。强化阵地建设,依托乡村党校、马塘精神和“英雄三岛”精神教学点、社区家风家训教育馆及红色教育阵地等四个阵地,建立大宅、澳头、莲塘等7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并通过廉政宣讲、编印案例、“廉洁翔安”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增强学习效果。针对“区委办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缺乏党员互动交流环节”问题,区委办党支部和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完善了“三会一课”学习方案,开展了支部活动,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思想交锋少,个别领导干部未按规定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被组织谈话函询情况的问题。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认真开好区级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9月29日,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区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一一发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在2016年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被组织谈话函询情况的3名干部,在2017年3月以前已全部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在班子会上进行重新说明和检讨。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区委坚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讲党课要求,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发挥示范作用。7月28日下午,区委书记黄奋强同志以“发挥党员‘七个模范’作用,更好更快推动翔安发展”为主题,带头给区委办党支部和新店镇党员干部讲党课。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建立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三定五做到”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争创基层党建“五优”工作示范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区委党建督导组督导作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党委(党工委)和基层党(总)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区委修订完善《中共翔安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聘请主讲人、学习记录、学习内容、讨论交流等事项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要求基层党支部比照执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巡视整改以来,区委督导组已对130个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提出整改意见536条。

4.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健全基层党组织设置,将党员超过50名的马巷镇井头社区、舫阳社区等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并下设分支部,配齐海滨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新店中心幼儿园等党支部班子。抓好党支部按期换届,对延期5年多才换届的区卫计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袁国华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基层党建工作会上公开进行批评。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党费收缴不够严格的问题。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实绩综合考评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三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得到解决。新店镇22名未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均已召开党员大会通过转正。修订完善《关于党费使用管理工作制度》,举办党费收缴使用专题培训会,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意识,推广使用“厦门党建e家”,采取线上线下交纳党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党员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炉前社区党总支书记魏水满、鼓锣社区党支部书记李马跃、巷东中学党支部原支部副书记朱忠利进行谈话提醒,并严肃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紧不实”的问题

针对部署检查浮于表面,区委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存在为应付检查而抓、为工作述职而抓的形式主义问题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级检查实施细则》,年初组织由区委常委带队、副区长参加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被检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反馈问题清单,面对面传导压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年中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

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村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召开镇街、区直党委(党工委)书记从严治党述职评议会,要求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每年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委书记带头与下一级“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推动各级主要领导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

针对廉政风险把控不严,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风险排查不够常态,防控措施针对性不足,实效不强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镇街权责清单,开展清单规范化和信息化改革,严控新设行政许可,运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一个源头”管理模式,实现权责事项和办事指南电子化管理,加强窗口办事人员教育管理,推进“无纸化审批”。针对廉政风险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从制度机制上强化约束。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方式相关事项议事机制》,明确“四不准”原则要求,修订完善建设工程“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出台《村(居)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承包管理办法》《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办法》《翔安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立征地补偿过程核查机制,配套完善事前介入、事中抽查、事后督查全过程监管措施,防控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监督不够有力,敏锐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还不足,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纪委关于“五抓五重”的要求,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监督措施。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谈话提醒和诫勉工作,向区领导、各镇街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发放《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记录本》,推动各级“一把手”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目前我区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2%。对区委委员、马巷镇原党委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加强信访源头工作,优化办信流程,强化跟踪督办。对省委巡视一组移交的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巡视移交的70件检控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结,转党纪立案9人,诫勉谈话5人,责令整改10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

三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健全“1+X”督查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制度规范,巡视以来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19次。在全市率先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起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四是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建立巡察监督与日常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相衔接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有效性。召开“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针对“内林片区A、B地块延迟交地”等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翔发集团副总经理纪俊欣诫勉谈话。

针对执纪不够严格,未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的问题。

一是强化线索管理,制定出台《重要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对历年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分级办理、分类处置,实行动态管理。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百分百及时上报市纪委。对现任区司法局局长许明丽任职新圩镇镇长期间,收受新圩社区拜年红包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问题。截至目前,我区自办案件数位居全市各区第一。有6名涉嫌违纪人员迫于形势压力,主动向区纪委投案。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排查,突破了一系列典型案件,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为此作了专题通报,目前,内厝镇职员彭天护已被开除公职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巷镇后滨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疆、主任李建金和新圩镇东寮社区党总支委员陈明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新店镇东界村民虚报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区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对收受礼金礼品的新店镇钟宅社区党总支书记洪幻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三转”不够到位,镇(街)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加强镇街纪检组织建设,制定出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镇(街)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镇(街)纪(工)委实现100%有自办案件。截至目前,镇(街)纪(工)委已自办案件17件17人。实行区纪委综合派驻改革,实现综合派驻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立派驻机构建设相关规章制度,9月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实现了综合派驻全覆盖。目前,5个派驻纪检组组长均已到位,并投入工作。原兼任区教育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常委于2016年底已不再兼任。

3.关于“巡察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力量配备不够到位,查找问题不够深入的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巡察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巡察站位,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担当意识。就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的编制职数问题,已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将巡察发现的业务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来查找深层次问题。探索将常规巡察与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骨干轮训,利用每轮巡察结束对巡察工作进行“检讨式”交流,强化发现问题能力。制定出台《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有序展开。截至目前,已对7个单位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25个,整改问题101个,党纪立案4起,转相关部门处理7件,目前正在开展第四轮巡察。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借出差考察之机旅游或滞留旅游”的问题

针对2013年10月9日至15日赴西藏考察团借出差考察之机旅游问题,已清退除在米林县考察一天以外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公杂费等相关费用共13885元。对参与的2名时任区委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教育,对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纪立案,对翔发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纪立案,对经办人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主任彭海阳予以诫勉谈话,对区委办秘书科科长杨水兴、区文化馆馆长潘志坚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针对2014年9月17日至24日赴林芝米林考察团滞留旅游问题,已清退该团滞留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公杂费、租车费等相关费用共28970元。对区人大1名领导进行党纪立案,对1名时任副区长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教育,对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纪立案,对区委宣传部1名处级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对经办人区委报道组科员郭燕妮予以诫勉谈话,对区风景旅游管理中心主任蔡清文、区卫生监督所科员王佳昕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针对马巷中心小学由工会经费支出旅游费用的问题,责令清退由工费经费支出的旅游费用67800元,给予该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杨水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曝光。

同时,进一步健全制度,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申请办理手续的通知》,健全完善《翔安区国家工作人员外出(国内)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对出国(境)、公务外出的审核管理。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指挥部(管委会)考核奖、招商引资奖、计生工作奖、财政超收奖等津补贴的问题。专门成立清退小组,对各种奖金津贴进行全面梳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及省委巡视组要求,坚决清退。截至10月18日,除已去世、重病、调离市外、转业外地、外地挂职、被批捕、离职及无法联络等人员外,已全部清退到位,共收回1475.92万元,涉及3723人次。其中,清退指挥部(管委会)考核奖551.3万元涉及1689人次、招商引资奖192.02万元涉及522人次、计生工作奖463.56万元涉及1163人次、财政超收奖269.04万元涉及349人次。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厦门市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津补贴管理的通知》规定,不再发放各类违规津补贴。并修订完善《关于治庸问责激励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的若干措施》《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办法》《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针对马巷中心小学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变相发福利的问题。已责令马巷中心小学退回由工会经费违规报销款项81008元,并举一反三,组织各学校工会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教育工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举办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培训。今年国庆、中秋节前,区委反腐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确严禁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等“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同时,给予马巷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杨水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针对无公函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首先,认真组织专项核查,逐笔核实,补齐相关手续,其中确认补齐了无公函接待63批次接待手续,对陪餐人数超标的14批次1975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对历年来各单位留存的接待用酒进行清理登记,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封存。其次,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接待审批与财务报销管理,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充分利用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时机,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制度上全面封堵公务接待漏洞。制定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全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列入区效能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考核管理,建立监督问责机制。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超规格配备干部,结构性超职数配备干部,在区直部门和镇街中违规配备助理的问题。全面开展干部配备清理,积极沟通上级编制部门,进一步理顺党群部门职数问题,争取核定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局的正处级领导职数;争取核定区直党工委、老干部局、文明办、工商联、计生协会及其他群团单位的正处级领导职数。区法院、检察院确定为正处级的干部待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明确后落实整改。通过干部交流、调配和转任等方式,统筹消化超配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已免去所有单位配备的助理职务。

针对部分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健全完善干部任职轮岗交流制度,制定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结合干部调整工作,逐步对镇街、区直部门11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的处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针对年轻干部、民主党派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畅通年轻干部的进入渠道,通过考录、选调等途径及时补充年轻干部,逐步解决干部老化问题。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充实到重点岗位和基层一线,敢于给年轻干部压担子,积极为年轻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落实年轻干部配备要求,每个镇街都配备了1名35岁以下的班子副职干部,巡视整改以来已提拔任用了7名处级年轻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提拔任用了4名科级党外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同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配齐区人大、政协党外班子成员。

2.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退休干部在协会兼职取酬的问题。加强干部兼职管理,再次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的相关文件精神,端正思想认识。下发《关于开展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对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开展专项治理,重申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兼职取酬的清理标准和要求,责成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等相关主管单位做好规范清退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14〕131号)规定,对在教育基金会、老体协、文体促进会、老区促进会、区关工委等兼职的18名退休干部取酬情况进行整改,共退回518300元。同时,严格审批退(离)休干部兼职工作,明确退(离)休干部不得违规兼职取酬,发现一起将严格查处一起。

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或不规范情况的问题。结合布置填报工作,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举办专门的辅导讲座。收集录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数据时,严格校核把关,杜绝填写不规范现象。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核实其申报的个人有关事项。目前,已核查提拔、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8份。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保持常态化抽查,按照10%的比例,委托抽查21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共对填报不规范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

针对举报信的调查不认真不深入的问题。严肃对待举报信线索,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涉干信访举报工作规则,重新制定出台《翔安区委组织部涉干信访工作规则》,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要求,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开展涉干问题信访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信访件查办质量和效率,《规则》出台以来共调查处理涉干信访举报3件。

3.关于“聘用编外人员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翔安区成立时核定编制较少,近年来通过大量使用编外劳务派遣人员作为补充的问题。对全区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无法提供市级以上文件依据、非自收自支的61名编外人员全部清退到位。同时,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招商引资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低价出售五缘湾商务大厦房产”问题,多次与利得宇翔公司和贵人鸟(厦门)有限公司沟通商谈,按原《翔安区五缘湾商务大厦招商办法》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税收要求、纳税起始年限和奖励政策,并督促企业按约定履约。已收回税收差额1.38万元。同时,对厦门翔发地产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戴晓辉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违规为个别企业放宽‘总部会馆’的入驻条件”问题,致函厦门市金草文化创新有限公司,告知其严重违约,取消17#楼和车位的购房资格。函告并约谈艾凯奇(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敦促其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入区财政局的指定帐户,再退回其银行保函。同时,对厦门坤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大鲲诫勉谈话。

针对“部分引进企业效益差,违约现象严重”问题,抓紧项目梳理分析,分类研究可行方案,通过公函、律师函等形式,多措并举力促企业按协议约定履约,限违约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前缴纳违约金,逾期不缴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采用法律手段追讨违约金,并委托律师进行起诉,追回违约金51.76万元;对未达到纳税承诺又未缴清违约金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税与《出让合同》约定差额,收取违约金,目前已收缴入库项目违约金10900万元,并将从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823.47万元违约金收缴入国库;完善规范相关协议和合同,签订新城CBD《补充协议书》5份;约谈青年阳光酒店项目负责人,并追缴违约金。同时,对厦门坤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郭亚婷、经办人陈春林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个别企业非法转让土地,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梳理全区存在限制条件及购买注意事项的25宗地块,以区政府名义在厦门日报刊登公告,逐一梳理现有在谈招商项目,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纳税能力重新论证核实。

在抓好具体问题清理整改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招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招商工作。加强项目“尽职调查”和评估管理,加强行业招商力度和专业评估精度,促进招商项目事前评估和入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翔安企业总部会馆启动示范区招商补充办法》《翔安企业总部会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规范招商条件和合同协议监管。加强政策研究,研究实用通用的招商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加强效益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减少“一企一议”。同时,加强国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让评估机制,杜绝低价出让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和国企员工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培训,提升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制度,统一合同模板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加强招商入驻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入驻项目履行承诺并做好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置,促进招商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2.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限额以上项目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拆分工程设计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个别项目设备采购设定限制性投标条件,个别项目开标过程不规范的问题。首先,立行立改。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可行措施,分门别类推进,确保整改到位。目前,新圩小城镇直接纳入BT的12个项目中未实施的5个项目,已经决定取消实施,并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招标。对于企业总部会馆一期空调电梯部分设备与投标合同不符问题,已要求中标单位按合同更换,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其次,完善制度。建立招标事项上会研究约束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方式相关事项议事机制的通知》。明确区属国企自营项目的采购招标,严格执行区财政投融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采购代理编写的招标文件,坚决执行“层层把关”的内部审核制度,规范设备采购招标条款。进一步完善进场货物查验工作流程制度,严格把控进场货物。再次,强化培训。针对招标文件条款设置相关事宜,加强区属国企人员专业知识与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市场的了解,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招投标队伍。汇编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条文手册,组织建设(代建)单位集中学习,提高项目建设(代建)单位依法依规招标意识。同时,对厦门坤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陈恩强、水电工程师吴德恩诫勉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对时任新圩镇副镇长叶建庭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土地出让不规范,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存在设定出让条件现象,部分地块履行出让合同不到位的问题。首先,落实清查整改。对于逾期未开工、未竣工、未投产的项目进行梳理核实,分析原因。对逾期未开工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逾期未竣工的,严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逾期未投产的,通过公函催告和律师函告知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和承诺事项。目前,已申请泰禾红门小区配套便利店回购专项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即办理回购及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禹州卢卡小镇小区配套便利店需办理完产权后方具备回购条件,待其回购条件满足后,即着手办理回购手续。对于2008年前尚未交地的5宗地块,已完成交地1宗,其余4宗地块正在加快场平工作。其次,规范招拍挂工作。按照“产业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在招大项目、招好项目上下功夫。规范招商流程和条件,在工业用地挂牌条件设置时避免出现具有唯一的指向性条件,在商业、办公地块挂牌条件设置时不设定具有明显排他性的条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再次,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厦门市国有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工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确保拟出让地块完成农转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做到净地后出让。制定出台《翔安区制造业分析推进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产出、税收等使用情况评估。敦促用地企业加快进度,协助企业开展二次招商,提升国有用地资源使用效率。时任区国土房产分局局长陈和钦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4.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违规开设财政存款账户,为特定人员谋利的问题。严格落实有关财务规范要求,将原已办理定存的国库现金在合同到期后及时收回国库。制定出台《翔安区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时任区财政局局长陈靖安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违规支付扶持奖励金的问题。规范扶持奖励审批程序,加强职能部门间配合,征求专业法律意见,规范招商文件及合同,明确企业的考核奖励标准、范围及方法,增强政策透明度,做到奖罚分明,真正发挥扶持奖励金的激励作用。制定出台《企业总部会馆二期统建区招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招商政策,做好扶持资金保障工作,规范内部审批流程。对区商务局招商中心副主任戴文新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

5.关于“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股权”的问题

针对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区委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同意翔发地产公司以变更合资公司股份形式,违规原价转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资产转让行为,制定出台《翔安区区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完善区属国企以“三重一大”为核心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企业决策行为。开展区属国企专项系统培训,强化国企资产转让管理及法律意识,明确区属国企限额以上股权转让,必须先评估后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做到遵章守法,防止土地增值溢价收益和土地交易税等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已完成鸿山汽车文化园剩余10%股权经委托评估,并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对原区国投集团项目负责人潘越平、林志根诫勉谈话,对时任区国投集团总经理黄万平进行谈话提醒。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移交的82件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台账、优先办理、专人跟踪、严格把关,已全部办结。对63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及以上干部20人、科级干部10人,其中党纪立案19人、政纪立案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11人、谈话提醒31人。

党政纪立案处理人员如下:对区人大1名领导党纪立案,对区委委员、马巷镇原党委主要负责人党纪立案、移送司法机关,对区司法局局长许明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党纪立案,对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党纪立案,对翔发集团主要负责人党纪立案,对区委宣传部1名处级干部党纪立案,对马巷镇1名副镇长党纪立案,对马巷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杨水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内厝镇综合服务中心职员彭天护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马巷镇后滨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马巷镇后滨社区主任李建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新圩镇东寮社区党总支委员陈明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新店镇钟宅社区党支部书记洪幻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巷镇郑坂社区党支部书记郑英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新店镇后村社区1名村干部党纪立案,对新圩镇诗坂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及3名村干部党纪立案。

诫勉谈话人员如下:区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李开明,翔发集团原副总经理纪俊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郑梓忠,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主任彭海阳,厦门坤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大鲲,区人民法院科员林思思,区委报道组科员郭燕妮,区国投集团项目原负责人潘越平,林志根,厦门坤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陈恩强,水电工程师吴德恩。

四、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针对省委巡视一组指出的问题,我区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问题的整改成效离省委市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比如,针对“新城建设滞后,城市化水平还需要提升”的问题,需持续推进。主要原因是翔安新区成立至今只有短短14年,由原来同安区偏远的5个乡镇组成,有区无城。2003年10月新区成立时,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供水、供电、供气、公交、商贸等几乎一片空白,教育卫生落后,城市化水平很低。至2016年区第四次党代会,新区建设已经实现了三大转变,即从起步最晚的经济弱区到发展最快的经济板块的转变,从落后的小村镇格局到现代滨海新城雏形的转变,从人民生活水平相对滞后到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转变,城市化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城市化率从建区时的9%提高至2017年的57%,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一轮城市规划我区能主导推进城市化开发的区域仅约50平方公里,其余为市级主导开发和生态控制区,可开发空间的限制,影响了城市化建设进程。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将主动对接厦门市“跨岛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市级公共服务功能转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加快打造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到2020年完成城市化率目标。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更大努力。一是全力配合推动环东海域东部新城建设,加快东山片区、新城核心区等南部新城开发,推进大嶝航空城规划建设,提升城区形象和城市品位。二是对接厦门市“两环八射”快速路网,配合推进翔安机场、轨道交通、翔安大桥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完善覆盖城乡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体系。三是推进新城区和产业区周边生产生活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产城融合,拓展建成区功能,提升城区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

下一步,区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深入领会党章新内容新要求,真正把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一率先三突破、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区”宏伟蓝图当中去,把十九大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来,让十九大精神在翔安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过程。

一是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整改到位的,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不放、常抓常议,明确进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是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管理监督、基层“微腐败”、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翔安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用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崇规、守规、执规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转化提升整改成果。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翔安“五大发展”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完善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努力在“五大发展”中走前头、作示范,为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89990;传真:7889003;邮政信箱(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主楼507室;邮政编码:361102;电子邮箱:7889003@163.com。

中共翔安区委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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