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5日至6月9日,省委巡视四组对永安市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市委立即将反馈意见和市委蒋先东书记代表永安市委班子在会上所做的表态印发给各党(工)委,并于次日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统一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切实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是否树牢“四个意识”的现实考验,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以扎实有效的担当作为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蒋先东书记任组长,陈文华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坚持聚焦“病灶”,集中精力纠偏纠错、标本兼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印发《永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四组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1项细化为60个具体问题和176条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市委蒋先东书记带头认领8项牵头整改任务,带动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领整改任务,充分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促协调。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扩大)会、13次市委专题协调会,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市委常委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以上率下、密切配合落实整改的工作局面。同时,市委专门2次召开集体约谈会,提醒督促市处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盯紧时间节点,严格任务标准,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有力有效推进完成。四是推动发展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和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将推进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切实把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落实到永安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实践中,把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解决好,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1)反馈问题:前任市委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9月6日,组织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市委常委依次就市委在“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事项讨论发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二是着力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共永安市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及执行标准。同时,强化制度执行,自省委巡视以来,召开19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研究重要问题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上率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规定。结合开展部门乡镇巡察,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刚性约束。三是强化党内外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外各部门的监督建议职能。在抓好纪委同级监督的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收到并转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类呈阅件16件。
(2)反馈问题:在对总投资13亿元健康管理中心项目立项前,市委曾要求市人大就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人大的调研还在进行时,2014年8月22日市委就召开常委会决定,采取PPP模式与国德公司合作,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由于项目合作出现分歧和资金不足等原因,目前该项目已停工。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重新组织调研论证。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底组成调研组,召开了10场座谈会,重点了解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对项目后期建设及发展方向、我市医疗资源整合、医技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已形成调研报告。市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邀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厦门市第二医院、宁德市医院等单位的4位专家来永开展项目调研,并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永安市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意见》。二是提出项目处置比选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综合人大调研报告和专家组意见,对项目下一步如何实施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处置意见的比选方案正在深化论证当中。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后续管理。一方面,正在依法依规处理原合同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责成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加强对上对外沟通对接,争取支持和合作,争取在处置方案确定后项目早日复工,并在实施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制度程序办事。
2.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3)反馈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举债上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债务管理。成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19.95亿元,置换2014年政府存量债务,降低债务成本。二是规范融资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整改通知》,开展融资、担保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已形成《永安市债务清理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建立负债动态台帐,每月统计全市债务底数,跟踪分析,并制定下发《永安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对地方财政负债范畴内的债务,要求建设主体及时申报,并在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予以偿付;对地方财政负债范畴外的债务,通过组织收入、控制成本、节约开支等办法组织偿还。四是提高偿债能力。加强税收征管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支持尼葛、福川、汽车等园区建设,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项目,发展新型税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做好资金统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土地收益部分优先用于偿还财政承担的债务本息。
(4)反馈问题:竹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概算投资32亿元,实际只完成投资5.63亿元,由于决策不科学、资金不足和违约等原因,目前已停工由政府回购兜底,成为“烂尾”项目,消化这些项目存在很大困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化解资产风险。目前,回购的竹天下文化风情街全部房产已备案在市城建公司名下,并在市不动产登记局办理完毕预告登记手续,化解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解决“烂尾”问题。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总体建设进行核算,明确后续扫尾工程约需4500万元,目前市城建公司仍有购买房产尚未支付的可控资金余额为7200万元,加强建设资金把控,可确保完成竹天下文化风情街后续扫尾建设。竹天下文化风情街现已开展后续扫尾工作,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三是促进后续发展。正在深化招商对接,营造商业氛围,集聚人气。同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为后续发展夯实基础。
3.关于科学发展观坚持不好的问题。
(5)反馈问题:在永安经济发展上未能坚持全面协调发展,局限于永安局部利益和追求短期效益,大搞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注重房地产开发,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开发收入。由于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从2013年16.74亿元,减少到2016年1.71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55.59%减少到2016年的8.62%,财政收入困难加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载重货车、新能源汽车、特种专用车产业基地,建好全省高端石墨及石墨烯产业化应用集群和科研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的创业创新基地,搭建竹产业“互联网+”合作交流平台。坚持每年精选10个亿元以上企业作为10亿级培养对象重点指导。支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重组兼并,加速战略扩张,鼓励企业整合上市,实现就地做大做强。同时,支持驻永中央和省地属企业增加项目、增加投资。二是加强收入管征。继续执行纳税百强企业通报、乡镇财政收入通报等制度,加强征收部门的联动机制,继续用好“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向两税提供财政涉税信息,将全市税源较大50户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做好税源分析。加强土地收支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土地支出规定编制年度预算。三是强化新兴税源培育。结合“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培育、扶持,多渠道、多层次培植新兴财源。截止目前,我市共申报“五比五晒”项目209个,其中谋划项目78个,签约项目44个,开工项目60个,投产项目20个,增资项目7个。1-9月,全市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18.22亿元,同比增长5.99%,其中,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2.92亿元,同比增长2.86%。财政收入的税性比同比提高2.38个百分点,来源于房地产的税收占比为17.62%,财政收入结构正在改善。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6)反馈问题:一些基层组织班子配备不健全。全市有15个基层党支部书记空缺,如西洋镇林业党支部、安砂中心小学党支部缺党支部书记;有4个村缺配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如贡川镇攀龙村党支部缺l名支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整合撤并部分党组织。对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不健全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再梳理,撤并5个已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党支部。二是配齐党组织书记。通过党(工)委任命及下派第一书记等方式,于6月上旬及时配齐10个空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三是增补空缺的村“两委”成员。逐村分析村“两委”班子成员缺配的原因,于6月上旬因村施策配齐贡川镇攀龙村等13个村缺配的“两委”成员。
(7)反馈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目前全市有大湖镇益溪村、贡川镇井岗村等24个农村党支部存在班子内耗严重、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组织服务能力弱等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方面,完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常态化机制。实行季报制度和跟踪销号机制,每季度末收集汇总24个村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动态管理和督查指导。已完成20个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剩余4个正在推进当中。另一方面,探索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的有效途径。通过下派驻村蹲点干部、配齐班子成员、修缮村级活动场所、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等措施,推动转化。
(8)反馈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如市农业局所属党支部多数未按要求在2至3年内组织开展换届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对全市各党(工)委所辖的党组织换届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以党(工)委为单位建立未及时换届党组织台帐,跟踪指导,限期换届。农业局党委所属的党支部已于6月底前完成所属党组织换届工作。
(9)反馈问题:村两委主干违纪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永安市228个行政村中有53名村两委主干被立案审查,占农村党员违纪案件的l4.93%。如安砂镇小火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永福、上坪乡甲圣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爱莲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培训。市、乡两级党校办班,对村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培训。截止目前,市委党校通过送学上门方式举办村主干培训5期,各乡镇(街道)党校结合支部书记联席会、村主干工作会议就党务工作及党纪条规等内容开展培训。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将市农业局列入“1+X”专项督查职能单位,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常态化监督。从今年起,每年对全市15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两轮专项督查。第一轮督查已抽查56个村,下发问题清单15份、73条。三是强化警示震慑。依托永安法院乾坤清气馆和永安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以党(工)委为单位,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已有6个乡镇(街道)组织170名村主干接受现场警示教育。每季度编发一期 “微腐败”及 “一案双查”典型案例通报,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已印发典型问题通报3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起案例。
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0)反馈问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出现盲区。没有制定流动党员流入地和流出地沟通协调机制,导致教育培训无法覆盖流动党员,目前全市有320名流出党员,有15名流入党员,还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建立党支部、基层党(工)委、市级三个层面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信息。跟踪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及时落地,对15名流入党员主动跟进,防止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二是确保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小组设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将外出流动党员编入流动党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联系,确保320名流出党员均纳入党组织管理。三是创新流动党员教育方式。以基层党(工)委或支部为单位,建立19个党员微信群,及时发布党建动态、学习资料、微党课等。引导流动党员用好“党员e 家”,参与网上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积极性。
(11)反馈问题: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比重偏高。2013年以来永安市立案审查农村党员违纪案件355件,占立案审查总数的60.58%。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把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信访督办。专门下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驻村入户“五访一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基层纪委进村入户、圩日接访,主动深入群众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农村干部信访件,特别是“村霸”“蝇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台账滚动管理,按照周督办、月预警、季通报方式跟进督办。今年来,市纪委共受理反映农村干部初信初访58件,已办结44件,立案8人。其中扶贫领域初信初访2件已全部办结,立案1人,按期办结率100%。三是强化惩处震慑。以扶贫、涉农资金检查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弄虚作假、欺压百姓的问题,遏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今年来,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2件,占全市立案总数51.67%,同比下降13.14%。
(12)反馈问题:党费缴交不及时。一些党员和党支部缴纳党费不自觉不及时,如西洋镇企管委党支部2016年未开展补缴党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将规范党费收缴作为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严格实行党员本人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党支部和党(工)委按季度逐级上解制度。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党(工)委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党费业务水平。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通过调研座谈、抽查内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共下发9份整改通知,目前均已完成整改。西洋镇党委已于6月下旬完成企管委党支部党费补缴。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落实的问题。
(13)反馈问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委常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做到以上率下。处级干部参与组织活动记录由所在党支部每季度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报备,汇总后报市委督查室,定期检查。7—9月,全市处级及以上领导共参加支部活动337次。同时,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党员负责同志参照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法报备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每季度进行抽查,并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予以全市通报。
(14)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市残联、市移民局等6个被巡察单位存在党委书记未给党员上党课、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缺失、“两学一做”记录作假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主题内容。市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贯彻全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场推进会精神,并将省委组织部胡部长在推进会上的讲话转发给各基层党委学习贯彻。要求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突出政治性,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重点内容。二是创新方式载体。用好永安苏区革命历史陈列馆、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等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用好学习研讨、讲授辅导、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网上组织生活、“微型党课”等方式,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性。今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现场教学180余次,受教育党员6000余人次。共组织党员通过“党员e家”平台为六好对象投票45.6万次。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对市残联、移民局、农业局、林业局、上坪乡和燕东街道等6个被巡察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逐个进行督查指导,跟踪整改,年内开展回头看。目前,6个单位均已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同时,市委组织部成立9个督查组、市直机关党工委成立3个督查组,对15个乡镇(街道)和市直67家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关于市委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15)反馈问题:“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科级干部案件频发。2013年以来,全市查处科级领导干部案件68件,其中“一把手”违纪案件20件,占29.41%。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2017年度全市10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工作考评,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分工,重新明确市委领导成员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与63家基层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推动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带头落实责任的态度和导向。二是落实制度。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市领导分片挂包、约谈等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常委对职责范围内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过问,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督查。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市委巡察和纪委日常督查的重点,结合“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督查,加强对基层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反馈问题: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对同级班子成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抓好市委常委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等,市委常委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讨论。建立并落实市领导到党校上课制度,今年以来已有10位市委常委为主体班次学员授课。同时,抓实市委常委班子述责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提醒。市委蒋先东书记以身作则,就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事项开展约谈和廉政提醒谈话。截止目前,蒋书记已与全部常委、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单独或集体提醒谈话。特别是针对燕西街道主要领导变动和西洋镇主要领导违纪问题,分别到两个单位与全体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帮助做好思想教育和凝心聚力工作。三是强化同级监督。支持市纪委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一方面,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对所有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实行廉政审查制度,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防止“带病提拔”。另一方面,支持基层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市委蒋先东书记与市纪委同志到青水、小陶、贡川等8个乡镇调研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强调基层党委要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17)反馈问题:对一些资源集中、审批权限大的部门“一把手”监督管理不到位。如市住建局原局长张团、市水利局原局长何瑞祥、市残联理事长陈如君等市直部门“一把手”,违纪被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多形式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学习党章党规。通过到永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观看纪录片、图文解读、现身说法等方式,尤其是结合张团、何瑞祥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给各单位“一把手”敲警钟。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检查考核、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出台《永安市党政主要领导“三责联审”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管理、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差旅培训费报销、审计监督等方面具体规定,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监管;聘请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工作者担任“阳光监督员”,加强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四是落实谈话制度。通过开展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对乡镇、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各级党委(党组)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各部门“一把手”注重小事小节、严守党纪党规,明底线、知敬畏。
(18)反馈问题:廉政警示教育不足。市委未能较好地利用身边案例对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警觉性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市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9月8日专门邀请三明市纪委副书记黄金伙莅永授课;10月10日组织市处级以上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赴永安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市委宣传部已督促各基层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将廉政警示教育内容纳入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底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开展身边典型教育。已协调组织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市文联,专门针对我市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文艺创作,编排2-3个舞蹈、小品,通过文艺演出开展典型教育;将市水利局原局长何瑞祥、市建设局原局长张团等人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在市直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等廉政直播节目,在城区大型立柱广告、高速公路T柱广告、灯箱广告、公益导向牌、电子阅报栏、沿街LED彩屏等媒介设计增加廉政警示教育内容,发布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宣传信息,浓厚廉政警示教育社会氛围。四是健全“1+N”警示教育机制。8月下旬至今,已有11个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组织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共计380人接受现场警示教育;6个市直部门党委组织重要岗位负责人旁听永安监狱副主任科员林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市委党校将警示教育课程(一堂警示教育课、一次廉政测试、一次现场警示)列入9月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10月下旬专门举办一期科级干部廉政专题研修班。
8.关于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反馈问题: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不够到位,对上级的转办件立案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实行量化考评。制定出台《永安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永纪办〔2017〕10号)、《关于强化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职尽责的工作意见》(永纪〔2017〕9号),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细分6类20项内容,以清单形式列出、实行量化考评。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督。从经费投入、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督执纪流程、严把监督执纪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制约。今年来,共处置并上报纪检监察干部相关违纪问题线索8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谈话函询3人、提醒谈话和组织处理各1人。下阶段,还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纪委开展内部专项巡察。三是提高办信能力。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联合办信”,加大初核力度,强化重点督办。通过建立执纪审查片区协作机制、抽调基层纪委干部参与协助完成信访核查和委局人员带案下访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今年来,市纪委已完成上级转办问题线索84件,其中党政纪立案26人。截至9月30日,全市立案133件,其中大、要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9.关于巡察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20)反馈问题:制度和机制建设尚未配套完善,发现问题和政策把握的能力不足,成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有关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共永安市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关于规范巡察信访事项受理与交办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二是强化巡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选派15人次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其中省级培训3人次)。同时,选派6人次参加三明市的综合巡察和交叉巡察工作。在每轮巡察启动前坚持开展业务培训,给每位参加巡察的干部人手发放一册《巡察工作制度汇编》,提升专兼职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巡察中,注意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巡察后,将经过市委把关的问题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双反馈”,并严格执行签收、约谈、通报公开等具体规定,做好做足巡察“后半篇”文章。据不完全统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11个常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问题69个,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0余项。四是举一反三促规范。反馈意见时注意引导被巡察党组织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促进管理规范化。如,针对巡察发现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专项督查督导;针对一些单位人员管理不善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等。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
(22)反馈问题:巡视期间,抽查了部分市直机关、园区和乡镇街道的财务资料,发现永安市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政策学习。印发《关于组织学习“1+X”专项督查规范津补贴政策问答的通知》,市四套班子领导人手一份,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结合开展“1+X”专项督查,采取联合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市各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共检查63家单位,发现问题27个,下发《“1+X”专项(规范津贴补贴)督查问题清单》18份,已清退违规发放干部公交卡608.4万元、清退违规发放下工地补贴等其他各类津补贴1189.7万元。
(23)反馈问题: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发放下工地补贴73.15万元,6名处级领导在所挂汽车园区领取津补贴32.6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因园区财务人员统计有误,实际6名处级领导在园区领取奖金和津补贴数额应为31.746万元,已经全部清退到位。发放下工地补贴共涉及园区科级、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干部及“退休、借用、挂职、外调”等人员59人,发放金额为62.486万元,已经全部清退到位。剩余11人不列入清退范围。同时,市纪委对埔岭汽车园管委会党工委时任常务副书记许家兴诫勉谈话。
(24)反馈问题:市教育局发放教师招聘补贴8.6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市教育局应清退对象逐一核实,局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61人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清退,共清退80500元(2014年自查自纠已清退2150元)。剩余有8人不列入清退范围。同时,市纪委对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心芳诫勉谈话。
(25)反馈问题:市农业局2013年至2016年以基层水技推广体系为名,发放专家授课费、专家交通费、通信费、误餐费等各种费用38.6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农业局需清退38.65万元,涉及农业技术人员156人,现已全部清退完毕。同时,市纪委对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粘忠毅诫勉谈话。
(26)反馈问题: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发放下工地补贴90.4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共需清退90.49万元,涉及人员104人。其中指挥部人员78人,涉及金额69.656万元,已全部清退。剩余20.834万元,涉及人员26人,不列入清退范围。
(27)反馈问题:市属四所高中学校2013年至2016年发放高考奖金952.4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市属四所高中学校2013年至2016年发放高考奖金952.49万元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金额300.82万元,已于9月20日前全部清退。其中,永安一中清退167.29万元,永安三中清退20.27万元,永安九中清退41.01万元,永安十二中清退72.25万元。同时,市纪委对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心芳进行批评教育。
(28)反馈问题:2015年燕西街道发放征迁补贴12万元、私车公用补贴3.3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12万征迁补贴中,涉及燕西街道工作人员76人,涉及金额10.4万元,已全部清退。剩余1.6万元,涉及人员10人,分别为死亡1人、已解聘的街道临时聘用人员9人,不列入清退范围;私车公用补贴3.34万元中,涉及燕西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共29500万元,已全部清退。剩余3900元,涉及人员3人不列入清退范围。同时,市纪委对燕西街道党工委时任书记陈其柳诫勉谈话。
(29)反馈问题:小陶镇政府2014年将上级拨付给单位的职工医疗互助奖5500元私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清退。小陶镇6名相关人员已于2017年6月7日将个人领取的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奖励金5500元全数退回小陶镇总工会账户。二是开展自查。市总工会牵头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乡镇(街道)、园区医疗互助奖励金的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共清退82550元,已完成整改。三是追究责任。市纪委分别给予小陶镇原党委副书记罗光乾、小陶镇工会原副主席林志强党内警告处分;对小陶镇原镇长黄宜光、小陶镇原工会主席廖文荣、工会原工作人员余艳芳廉政提醒谈话;对相关处级领导应担责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三明市纪委。
(30)反馈问题:自查自纠,贡川镇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下工地补贴、驻镇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贡川镇需清退下工地补贴、驻镇补贴35.841万元,涉及人员94人。其中,贡川镇工作人员92人,涉及金额35.401万元,已全部清退。剩余4400元,涉及人员2人,不列入清退范围。同时,市纪委对贡川镇党委时任书记吴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1.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31)反馈问题:近年来,永安市对“三公经费”虽有所控制。但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量大,管理不规范,如市林业局2014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26.02万元(其中2014年支出215.19万元、2015年支出182.93万元、2016年支出127.9万元),虽然每年有所减少,但总额仍然偏多,其中,接待费用支出共计135.17万元,且普遍存在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发票、菜单不全,车辆管理比较松散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管理。已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人大通过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后,要求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中必须有“三公经费”表格及文字说明。二是完善制度。制定《永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适用对象、接待管理、接待主体、接待标准、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规范要求。建立季报统计制度,各单位按季度将“三公”经费的支出数据分别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和市纪委党风室,强化动态监控。三是强化督查。市财政局每月抽查3-4家单位“三公经费”等日常开支情况,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列为必审内容。7月以来,已对16家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32)反馈问题:中央三令五申党员干部不能出入会所,市财政局、市永安大道建设指挥部、市立医院、市侨联等14个单位政治敏感性不强,还在所谓的凯旋门商务会所违规接待用餐,其中市林业局在该会所接待用餐33次,共计3645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纪律要求。专门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工作的通知》(永纪办〔2017〕26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二是及时核实问题。根据省委巡视四组要求,对市林业局等14家单位在凯旋门商务会所用餐情况及时进行核实。三是全面组织排查。结合“1+X”专项督查,组织市工商、税务部门对全市范围疑似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逐一进行排查,通过倒查发票、订餐记录等方式,发现党员干部出入疑似会所问题。四是追究责任。市纪委对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凌峰诫勉谈话,责成上述14家单位时任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2.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33)反馈问题:干部离任审计不及时。目前全市有10个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在2016年换届后未开展离任审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8月25日前进驻燕南街道、燕西街道、燕东街道、青水畲族乡、贡川镇、安砂镇、曹远镇、罗坊乡、槐南镇、上坪乡10个乡镇(街道)开展审计。目前,所有项目均在现场审计实施阶段,预计10月底完成审计任务。同时,审计局专门建立审计人员库,强化力量,确保今后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34)反馈问题:有些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个别干部任现职超过15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9月1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调整9名任现职超过15年的领导干部岗位。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综合分析干部个人情况、素质能力、专业结构、任职经历和全市领导班子配备现状等因素,定期对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5年的科级领导干部,采取交流、转任等方式进行统筹安排。
(35)反馈问题:事业单位中聘任的高级、中级职称人数均超过核定数。全市高级、中级职称核定数分别为878名、2465名,目前已聘任914名、2682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核实。对全市已聘任的高级、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面核实,全市高级职数核定878名、已聘任914名(其中:有160名按闽人发〔2012〕190号、明委〔2011〕32号等上级文件规定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定数,实际占用核定数聘任754名);中级职数核定2465名、已聘任2682名(其中:有202名按闽人发〔2012〕190号、明委〔2011〕32号等上级文件规定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定数,实际占用核定数聘任2480名,比核定数多聘15人)。二是化解超聘人员。对占用核定数多聘中级职称的15人,分类施措。通过降聘、调动、核减等方式共减少中级职称聘任16人,使高级、中级职称聘任数控制在核定数之内。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每年定期梳理台账,加强对各单位高中级职称的核定数、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规范管理。
(36)反馈问题:部分单位超编制配备人员。如市政协、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实际配备行政人员分别比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多6人、9人、5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统筹调剂市直机关行政空编,专门用于消化解决市政协、财政局、科技局等单位超编制配备行政人员。同时,经8月29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将市直党政群机关坚持“退一补一”或“退多补一”的原则,作为干部调配的补充规定,并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补充意见》印发执行。
13.关于部分单位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
(37)反馈问题:巡视发现,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商业管理中心等18个原为副科级、正股级单位,未经上级编制部门审批同意,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单位配备了39名科级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6月16日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16个单位超机构规格配备的35名科级干部免去市委任命的相关职务。天宝岩管理局下设的青水、上坪、西洋三个基层管理所机构规格经三明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副科级,9月1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这三个所所长职务进行了重新明确,人选保持不变。43个超机构规格核定的领导职数,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已行文核销。目前,超配的39名科级干部,已完成整改38名,剩余市立医院院长陈永全享受正科级待遇问题,拟与三明市永安总医院领导班子组建同步研究解决。
14.关于一些干部任职不规范的问题。
(38)反馈问题:巡视发现,永安市在编在岗科级干部中有32人以“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等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名称进行任命,或者以加括号的形式来确定其职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月19日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不规范任命的职务全部进行重新规范任命。
15.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39)反馈问题:个别领导少报、漏报投资企业、保险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规定。对今年干部选拔任用、巡察工作、日常管理监督中查核发现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日常“家事”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每年初集中报告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等,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三是严肃查核处理。市委组织部已对2名瞒报人员给予书面诫勉,对6名漏报人员责令作出检查;三明市委组织部已对2名存在漏报投资企业、保险的处级干部开展谈话批评教育,并作深刻检查。同时,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将责令本人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专门进行说明;对本单位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率超过10%的,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廉洁风险方面
16.关于土地及房地产开发领域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40)反馈问题: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工业项目用地普遍存在先签订项目用地协议确定供地价格,然后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缴交财政后,再以各种方式返还企业。2011年至2016年,出让135宗,出让面积7343.95亩,出让金收入9.38亿元。截止2016年12月,共有131宗返还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共计7.85亿元,占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的83.68%,违反了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和《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发〔2007〕12号)的规定。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对2011-2016年以来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变相优惠返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经核查,131宗工业用地出入金变相返还问题,是依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在招商引资中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了鼓励加快项目开竣工等优惠条款协议,依优惠条款对招商项目落地建设实施工程进度奖励等扶持。尼葛开发区、汽车工业园、福川工业园、粮食局、燕北街道、燕东街道、燕西街道、贡川镇政府、洪田镇政府、西洋镇政府、上坪镇政府、大湖镇政府、曹远镇政府、小陶镇政府等14个单位所签订的涉及131宗供地的招商合同协议均发生在国发〔2015〕25号文下发之前,符合国发〔2015〕25号文件关于已订立优惠政策条款继续履约的精神。核查后的处置情况是:131宗地建设业主按合同履约的有116宗,涉及优惠奖励予以保留。未履约的有15宗,巡视之前以及在本次整改中共收回土地6宗。尚有9宗正在处置。
(41)反馈问题:闲置土地未及时处置。到2016年底,永安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10267.35亩,其中挂牌成交未办手续l318.58亩,已供未建3676.92亩。2006年以来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中有14宗尚未动工建设。截止目前,全市认定为闲置的土地有30宗,面积l509.2亩。上述土地未按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及时处置,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对全市30宗、1509.2亩闲置土地进行分类逐宗处置。其中,因监管系统坐标偏移,实际已建5宗,宗地面积75.3亩;收回土地(含收回、收储、解除合同)19宗,宗地面积1073.5亩;已动工开发建设项目用地3宗,宗地面积107.4亩;已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1宗,宗地面积52.2亩;法院查封项目用地2宗,宗地面积160.9亩,待法院解封后予以处置。
(42)反馈问题:在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恒鑫石墨开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石墨发展专项资金等11项支出,合计5020.49万元。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的要求,将2013年-2015年度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改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回的财政结余中列支。今后,在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第十三条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的规定列支土地出让金支出。
17.关于财政资金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43)反馈问题: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资金借出金额7.33亿元,收回3.34亿元,未及时收回3.99亿元,其中借给私营企业的9900万元应急周转金无法按期归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分析梳理。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性外借资金余额为39967.836万元,市财政局根据借用财政性资金单位性质和借款项目不同,区分为五种情况分别进行清理。其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组金额9077.836万元;涉及乡镇(街道)金额4250万元,涉及国有企业单位金额11860万元、涉及工业园区及乡镇土地保证金借款单位金额4880万元,涉及帮扶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9900万元。二是分类处置。根据上述五种情况分别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还款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核对账目进行催收。目前,已收回广电中心190万元,住房公积金中心2000万元,乡镇街道4250万元,土地保证金借款4880万元,以及应急转贷资金500万元,合计11820万元。三是问责追究。市纪委对原市经贸局局长、市应急办(帮扶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叶小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应急办原经办人员刘智勇诫勉谈话。
(44)反馈问题:滥发财政补助。竹天下项目系福建竹天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私企)投资建设,总投资5.63亿元,但政府财政资金补助扶持资金就达2.97亿元,占投入资金比例的52.7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收回专项资金。按市政府于2015年4月和竹天下置业公司签订的《中国(永安)竹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投资补充合同书》约定,原以产业发展基金形式补贴的基础设施建设款5270.77万元,待竹天下商业街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合格时,从城建公司尚未支付的购房款中直接抵扣退还给文创园管理中心。市城建公司将在今年底商业街综验合格时扣还该笔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回笼。二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市城建公司已支付购买竹天下广场商业街房产资金22841万元(产权已登记备案在市城建公司名下)。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分段支付购房款,加强资金监管,并监督竹天下置业公司完成竹天下文化商业街房产扫尾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尽快引入企业入驻,使该房产保值增值,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科学合理安排资金。2014年—2016年合计投入竹天下项目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624万元。今后将按照有关推进永安市竹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打响竹品牌、弘扬竹文化、做强竹产业上。
(45)反馈问题:2013年10月15日,福建美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市政府专题会议就研究决定安排50万元用于公司装修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追回补助款。美宁电商(福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0日将50万元装修补助款退回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账户。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对2013年以来的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了《永安市服务业专项资金自查情况报告》。三是建章立制。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定《永安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资金申报流程和审定流程,把好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现场核查、组织评审、上网公示、领导集体审定等具体环节,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6)反馈问题:2015年7月至9月,财政局在众联担保公司未如约上交财政分红款60万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仍拨付财政补助104.02万元给众联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诉讼措施追缴分红款。市财经局已于2017年10月10日起诉众联担保公司。二是开展面上自查。由市财政局对近五年来拨补各企业、单位的补助款进行认真梳理,除福建众联担保公司外,暂未发现其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却仍获得财政补助款的企业单位。今后将完善财政性资金监管制度建设,长期坚持,规范运作。三是责任追究。对相关处级领导应担责有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三明市纪委。
(47)反馈问题:中央财政补助林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市林业局就给公职人员发放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共计165.28万元,其中大多数不符合补助条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核实排查。由市林业局成立林业小额贷款贴息整改小组,对2006年以来公职人员领取林业小额贷款贴息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多统计7.215万元,实际给公职人员发放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共158.065万元,涉及人员152人。二是做好清退工作。除失联2人、服刑2人、死亡1人无法追回5.445万元外,其他152.62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贴息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目前,已对2017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四是实施问责处理。市纪委对林业局原副局长吴继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凌峰,林竹产业局原局长黎录松、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主任刘永川、林竹产业局副局长董晨玲诫勉谈话;对林业局原审计室主任戴玉梅廉政提醒谈话,对相关处级领导应担责有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三明市纪委。同时,由林业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时任林业站站长和负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等12位股级干部廉政提醒谈话。
(48)反馈问题:用财政资金为私人企业支付工程款。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替福建竹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各类工程款2309.7万元;2014年10月,文创园管理中心替竹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向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协会借款l00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顺利推进竹天下文化风情街和办会场馆建设,保证2015年国际竹具博览会如期召开,市城建公司分两笔向财政借款2350万元(900万元、145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购房款经竹天下置业有限公司确认直接支付至工程建设单位)加快竹天下文化广场建设,市城建公司已于2017年1月5日用自有资金将2350万元借款归还市财政;根据市生态协会专题会议纪要(〔2014〕7号)精神,市生态协会、文创园管理中心与竹天下置业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市生态协会借给竹天下公司1000万元。后因竹天下公司未按时还款,应市生态协会要求,文创园管理中心借给市生态协会1000万元。2016年6月竹天下公司还清了市生态协会1000万元借款,随后市生态协会归还文创园管理中心916万元。目前,剩余84万元本金(总计1000万元)也已还给文创园管理中心。
(49)反馈问题:用财政资金为民营企业偿还不良贷款。2015年12月,市财政资金通过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为福建金林凯轻纺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民营企业偿还总计3782.9万元的不良贷款。该重大事项未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办公会研究确定,也未对这4家企业采取债权债务偿还物进行抵押或诉讼。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解决诉讼主体问题。与农发行永安支行、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农发行永安支行已于2017年4月20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政银双方补签银行债权转让协议,直接以市政府下属企业为债权人行使追偿权。二解决诉讼费用问题。考虑到双方补签银行债权转让协议后,诉讼方为市政府方,经协商,律师费由农发行负责,诉讼费由市政府方负责(若胜诉将由被告方承担)。三是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债权诉讼要求,城建公司于2017年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补充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四是实施债权诉讼。6月22日对相关企业实施债权诉讼。法院已受理,并完成四家企业资产保全。
18.关于工程项目违规操作的问题。
(50)反馈问题:永安市桃源洞景区西入口、游路及消防通道项目总投资l.65亿元,未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在2013年8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上直接确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为代建公司,2013年8月15日,代建公司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刻反思。景区管委会组织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对桃源洞景区西入口、游路及消防通道项目实施全过程逐一梳理,每位班子成员都作出深刻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二是自查自纠。对2013年来景区管委会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初步核查,2013年来共实施建设零星工程16个,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建章立制。景区管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基本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不同投资总额项目招投标要求及立项、审批程序规范。同时,将正在实施的山地自行车公园露营地项目用地征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纳入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四是追究责任。市纪委对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章德河诫勉谈话;对相关处级领导应担责有关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三明市纪委。
(51)反馈问题:永安市火车南站广场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8.03亿元,2015年7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福建省城乡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永安市火车南站广场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作框架协议后,再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嫌招投标“量身定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市城建公司已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PPP项目相关规定等。二是完善制度。根据当前招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招标投标中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等规定。目前,我市对永安市火车南站广场及周边PPP合作项目的相关手续进行了多次梳理,对合作协议按照最新的PPP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强化督查。把项目工作及重点环节纳入“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事项和纪委日常监督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津法规及PPP项目相关规定,严格合规性审查,规范各环节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四是责任追究。对相关处级领导应担责有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三明市纪委;对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党委书记廖明水和总经理朱茂林实施廉政提醒谈话。
19.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违规集资之风盛行的问题。
(52)反馈问题:违规集资问题严重。永安市部分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存在违规集资问题突出,如燕北街道、贡川镇等7个单位从2007年至2016年7月,以园区、项目建设名义向干部职工累计集资5529.74万元,年利率l5-20%不等。2015年9月市政府为化解乡镇债务风险,市财政局从招行流动资金借款4250万元归还干部集资款本金,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62号)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分别于2017年6月和2017年10月分2次收回7个乡镇(街道)借款4250万元。乡镇(街道)和园区向干部职工的集资已在2016年底前清退。
(53)反馈问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全市有130名国家公职人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554起,总标的2.45亿元,其中民间借贷l.5亿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诚信教育。由组织部、人社局印发《永安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将“诚实守信”纳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内容。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坚持每月一次向法院采集公职人员失信信息和定期了解公职人员拖欠、逃废金融债务情况,全面掌握公职人员诚信状况。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暨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工作。市监察局、市金融办已组织约谈欠款的科级公职人员17人。三是完善惩戒措施。依托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失信平台,由联动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金融授信、人员任职招录、评先评优、产权交易审批、政府优惠性补贴、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惩戒和限制措施。四是加强岗位管理。对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职人员,限其一个月内对个人债务清理完毕。期限内无法清理完毕,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提交市委研究免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担任股级职务的,责成所在单位免去所担任的股级职务。同时,不安排失信人员在管人、管钱等岗位上工作。
(54)反馈问题:永安市有的干部参股企业,以“高利回报”等形式投资矿产、房地产、担保公司等,官商交往过密形成利益共同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着力加强对干部进行《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法律法规教育。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济社会生活及从政行为的通知》,严格规范公职人员的日常经济活动、日常社会生活、日常公务管理、学习培训活动、社会交往言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六个方面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结合开展巡察、受理信访举报和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针对干部参股企业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限期改正、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及纪律处分。
(55)反馈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放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于5月26日下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有偿出借资金和有偿担保专项清理的通知》(永委办〔2017〕53号),组织全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清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及有偿出借资金、有偿提供担保1014.21万元。同时,完成具有审批、管理和服务职权的2264名在职公职人员自查,并作出报告和没有参与违规放贷承诺。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济社会生活及从政行为的通知》,明确今后凡新调(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其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有偿出借资金和有偿担保情况,应在任职30天内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
20.关于惠农扶贫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56)反馈问题:永安市委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如2013年至2016年度,中央和省共下达扶贫专项资金8933.4万元。到2016年底,共拨付7965.71万元,未拨付967.6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实施整改。通过向下拨付资金和向上申请回收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已完成拨付资金376.8万,省级部分已回收资金489.19万元,尚余92.7万元将于年底前项目验收后拨付。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通知》,加强已拨付资金的跟踪使用和回访抽查,发现不规范使用的督促及时整改。下发《三明市扶贫开发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领域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督促市级单位挂包干部每两个月至少入户一次,乡镇挂包干部每月至少入户两次,村挂包党员干部至少每月入户3次,确保帮扶措施完整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题集体约谈,对扶贫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对“123”入户制度、扶贫两本小册填写进行进一步培训和强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挂村领导、挂包责任干部要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对接项目落实、指导服务工作。
(57)反馈问题:近年来发生7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2人),诫勉谈话、廉政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其他方式处理13人,问责7人。如洪田镇留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春福、村主任江则达贪污造福工程款等23.75万元、曹远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谢明好克扣村民造福工程补贴款9万元被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市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召开集体约谈会,就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情况,约谈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扶贫领域巡察情况,强调落实扶贫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开展扶贫专项巡查。市纪委专门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采取市乡联动模式,组成4个巡察小组,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共走访29个行政村,入户访查83户、217人,电话调查64户,查阅资料1449卷,受理来电来访1件次,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9类、线索26条,涉及各类扶贫资金350.8万元,提出立行立改意见9条,移交问题线索9条。三是开展 “全交叉”入户访查。认真组织建档立卡“回头看”,全面收集户籍、车辆、房产、财政供养人员、工商税务等数据,建立《永安市精准扶贫对象信息表》;组成15个巡察组,采取片区协作方式,对2016年以来全市793户1727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和跟踪检查,共发现问题20个,下发问题清单20份,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24条。目前,新一轮扶贫领域入户访查全覆盖工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专项督查正有序开展。四是从严查处违纪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0起22人,其中立案9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廉政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13人,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等7人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4期4人次。仅今年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起、立案7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21.关于农村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
(58)反馈问题:永安市农村村财管理比较薄弱。抽查发现,农村村财报销不够规范,如以收款收据、白条入账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工作督促。9月份督促乡镇街道未完成第二季度做账进度的及时结账,及时更新三资台账,并在全市通报第二季度三资监管工作进度。二是开展制度规范。制定《村级招投标管理办法》,下发给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于9月15日开始分两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在全市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四是开展业务培训。9月15日,组织市乡经管干部和代理会计共51人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组织全体村干部进行了村务、财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
(59)反馈问题:2010年2月和2013年4月,上坪乡上坪村委会分两次,将村财200万元放贷给永安市新豪达贸易公司,永安市金丰食品有限公司,至今本金200万元和利息84.8万元无法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已收回现金24.8万元,剩余260万元,已用房产做质押保证,确保今年底前归还现金或以物抵债。已做质押保证的房产情况如下:房产一位于永安市南山路166号29幢106室,别墅面积234㎡,原值239.14万元;房产二位于永安市桃源小区16幢601室,商品房面积149.62㎡,原值76万元。两处房产已办理抵押,产权抵押证存放于上坪乡纪委。
(60)反馈问题:2010年至2013年,上坪村委会与福建省天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分8次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共计l797.09亩,期限20年到50年不等。承租企业租金只支付到2014年或2015年就未再支付,至今尚有94.57万元租金没有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至2017年底应付的土地承包租金(连同2016年之前欠缴的租金)共计134.8182万元,已于今年7月3日全部清缴到位。
三、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2017年8月17日收到省委巡视四组交办件71件,目前已办结63件,正在办理8件,针对移交线索,已对5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政纪立案21人,其他处理36人(诫勉谈话13人,通报批评9人,谈话提醒10人,批评教育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在对总投资13亿元健康管理中心项目立项前,市委曾要求市人大就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人大的调研还在进行时,2014年8月22日市委就召开常委会决定,采取PPP模式与国德公司合作,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由于项目合作出现分歧和资金不足等原因,目前该项目已停工”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初步处置意见中专家提出的比选方案可行性论证缺少充分数据支撑,定性多、定量少,鉴于该项目投资大、涉及面广,且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将对我市医疗资源布局以及政府债务产生重大影响,因而需要较长的咨询、评估、论证时间,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细化中。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10月30日前,项目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项目处置方案;二是11月20日前,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后续建设和筹资方式及运营模式,从永安市财力、投资主体选择、投入产出资金平衡等方面进行研究决策,明确续建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三是依法依规开展股权处置、后期建安工程招投标等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2018年4月底前复工。
2. 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目前全市有大湖镇益溪村、贡川镇井岗村等24个农村党支部存在班子内耗严重、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组织服务能力弱”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未完成整改的还有4个行政村,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有3个行政村涉及村级活动阵地硬件工程建设,尚在施工当中;二是有1个行政村涉及村财增收项目,需要诉讼解决集体资产重新发包问题。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针对大湖镇益溪村、小陶镇石峰村、洪田镇长川村3个行政村均为村级活动场所不完善的问题,将加强施工进度协调和质量监督,计划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工交付使用。二是针对西洋镇下螺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将协调法院对原先已违约的村集体毛竹山承包合同加快判决或司法调解解除合同,通过重新发包增加村财收入。此项争取2017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关于“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工业项目用地普遍存在先签订项目用地协议确定供地价格,然后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缴交财政后,再以各种方式返还企业。2011年至2016年,出让135宗,出让面积7343.95亩,出让金收入9.38亿元。截止2016年12月,共有131宗返还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共计7.85亿元,占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的83.68%,违反了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和《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发〔2007〕12号)的规定”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未完成整改的有9宗地,因企业深陷债务危机涉及司法诉讼,土地被查封的有6宗;因政府征地拆迁原因,未能正常履约的有3宗。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针对因企业深陷债务危机涉及司法诉讼,土地被查封的6宗地,积极协调法院加快司法处置,待司法诉讼处置结束后再行处理。针对因政府征地拆迁原因,未能正常履约的3宗地,加快征迁工作,待拆迁安置完毕后予以处置。以上整改事项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4.关于“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资金借出金额7.33亿元,收回3.34亿元,未及时收回3.99亿元,其中借给私营企业的9900万元应急周转金无法按期归还”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对国有单位借款部分还有18247万元未归还,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暂时无法借改拨,且相关借款单位受当前金融政策调整变化影响筹资能力下降,需要分年度予以核拨冲抵或向银行增贷归还财政借款;二是对私企的应急周转金借款余额还有7500万元未归还,原因是相关借款企业近年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归还应急周转资金。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对剩余部分继续按照借用单位性质和借款项目类别实施借款清收方案。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将根据单位收入及资产处置情况予以分年度收回核销;二是指挥部、项目组,将由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三是国有企业,由国投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四是应急周转资金,加强诉讼协调跟进,对福建省永安市瑞祥粉煤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林竹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华永化纤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永安市美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永安市田龙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依法依规组织清收,尽快将剩余7500万元收回,其中诉讼工作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5. 关于“用财政资金为民营企业偿还不良贷款。2015年12月,市财政资金通过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为福建金林凯轻纺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民营企业偿还总计3782.9万元的不良贷款。该重大事项未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办公会研究确定,也未对这4家企业采取债权债务偿还物进行抵押或诉讼”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已依法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督促城建公司依法行使好追偿权,及时协调跟进各项债权诉讼,通过司法手段依法追缴,诉讼工作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下一阶段,市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和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同步推进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在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上下功夫。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二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巡视问题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楼盘出现“烂尾”或停工、出借财政资金清理等正在整改的的项目,强化跟踪推进、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加快建章立制。在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查漏补缺,健全制度体系。重点查找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整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804908;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1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fjyajwdfs@ 163.com。
中共永安市委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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