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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人大代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东南网1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张辉)

紧扣中心 依法履职 担当尽责 服务大局

28日,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旗帜鲜明、求真务实,履职为民、弘扬法治的好报告。

代表们对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泉州代表团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突出、脉络清晰、内容翔实,是一份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履职为民的好报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新福建战略部署,确保中央、省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有效执行。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担当尽责。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很好地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三是始终把民生关切放在重要位置。有力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宁德代表团代表认为,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改革、公共安全建设等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重点、议大事,扎实做好决定、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漳州代表团代表认为,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成效“好”,服务发展发力“准”,推进民生改善“实”,自身建设力度“大”。

南平代表团代表认为,报告总结的“五个坚持”深刻到位,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新一年人大工作提出的“五个进一步”,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龙岩代表团代表认为,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许多针对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在监督工作中,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痛点、堵点开展有效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厦门代表团代表建议加强对新代表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秉承改革创新精神,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三明代表团代表就加强立法跟进,找准监督选题,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领域立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陈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