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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记者从福建代表团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0件议案和202件建议,经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审核,无一撤案或退案,得到充分肯定,取得本届代表履职开门红。

据了解,代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了解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提出议案和建议。

代表的议案集中于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包括制定《质量促进法》的议案,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议案,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人民陪审员法》等2部法律的议案等共10件。

今年代表建议的突出特点和亮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福建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积极建言献策,质量较往年又有新提高。其中,有关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福建深化改革和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福建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占建议总数45%。

责任编辑:肖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