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够浓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方面
1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印发《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即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系统梳理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组织生活制度、谈话函询工作和年度述责述廉等落实不力的问题,督促相关地区(单位)逐一整改问责。共问责党组织23个,追责问责党员干部380人,其中厅级4人、处级117人。二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改进干部考察办法,注重用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评价干部,客观准确地指出每个干部存在的2个以上实质性问题和不足,在任前谈话时有针对性地要求改进。(下转第4版)
(上接第3版) 完善蹲点调研办法,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对发现有“好人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深挖剖析思想根源,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一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谈心谈话、多多敲打,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和正面引导作用,让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好人主义”无处藏身。对发现重大问题不讲原则、以回避矛盾或迁就照顾追求一团和气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研究修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从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心理疏导、提醒教育等方面,细化谈心谈话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实效。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以案释法专题学习教育列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剖析苏树林、徐钢违纪违法案例资料,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防腐拒变防线。整理汇编谢晶思、陈志强等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拍摄相关案件警示片,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供生动教材。组织各级各部门分群体、多形式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新任厅级干部全部参加警示教育。7月22日至9月22日,各地共组织旁听庭审89批,警示教育课3424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298批次。针对李栋梁案件,组织开展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办公室摆放迷信用品及沉溺风水迷信活动等问题线索的排查。厦门市专题通报郑云峰、李栋梁案件情况,在全市开展“不信马列信鬼神”专项整治,找病灶、“治未病”,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缺失问题。
19.关于支持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把抓好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动,研究细化并落实了14项整改内容54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全省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巡视巡察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及时听取巡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加强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巡视巡察办、巡视巡察组建设和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干部管理使用机制等提出要求,省级巡视机构、编制年底前落实到位,市县巡察机构、编制待机构改革完成后落实到位。特别是加大力度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充实巡视工作队伍,今年以来,已抽调7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工作,推荐305名干部作为巡视干部库人选。明确巡视巡察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二是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直部门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健全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巡视的工作机制,出台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巡视机构与审计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其他相关协调协作制度年底前也将全部出台。三是推动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加强对市、县(区)党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将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委巡视监督范围,建立报备制度、工作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要求市、县党委对开展巡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市、县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2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对亲属、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以及自身要求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正确权力观,摆正自身定位,当好人民“勤务员”。一是抓好专项清理整治。针对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9名省级干部、25名厅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工作调离未转出工资关系,全部完成工资关系迁转。省级干部占用应腾退住房的,已全部腾退,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谈心谈话中作出说明,进行对照检查。厦门市共梳理市级领导干部欠缴房租、物业费等问题41户,8月20日前完成全部费用收取。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抓落实。严格执行干部交流、任职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要求必须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才能作出决定。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秘书管理的规定,强化对秘书的日常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调动后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要求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时,工资关系随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同时迁转。修订省管公有住房和省级、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央政策规定建设和分配住房。
2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省纪委全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和党校专题党课中,都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先后在福州、三明和全省法院系统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明确将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和集中整治。深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认真查找和解决管党治党方面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三是深化经常性政治生态分析。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开展经常性政治生态分析,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2.关于反腐败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认真排查和分析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案件,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省管干部20人,其中厅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1人,移送司法机关省管干部1人(厅级)。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建立台账,共排查涉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方面重点问题线索249件。
23.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监督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严格防范廉洁风险。一是压实国企监管责任。坚持从省委自身做起,督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国企监管,特别是紧盯省管国企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着力查处在审批监督、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涉及国企问题线索处置,已办结30件,正在初核54件;对6名国企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问题提出处置意见。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对国资监管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所出资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和投资参股情况,排查廉洁风险点8346个,通报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典型案例6起。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省管企业政治生态分析,形成21家省属国企分析报告。三是健全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拟于年底前修订出台新的投资管理办法,设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完善境外产权管理制度。
24.关于厦门部分市属国企反腐败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要求厦门市委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在国企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重组改制中的腐败高发领域保持高压查处态势,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确保国有企业腐败有效遏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深化巩固。厦门市委按照要求,持续加大惩治国企腐败力度。同时,针对国企多人因贪污受贿被查处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长效机制,推动22家市属国企和所属的二级子企业全部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研究制定《厦门市直管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通知》等,加快推动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工作运行机制以及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5.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亲”“清”政商关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真诚交往、热情服务,又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是深入排查和处置官商勾结问题。及时处置涉及领导干部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方面为民营企业谋取利益的线索143件,其中,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41件已全部办结,采取初核方式处置97件,了结5件。建立健全非党员、非监察对象信息管理库,完善行贿人员涉案记录查询机制,将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行政许可、评先创优、资格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8月以来,查询审核91人,发现5人存在涉案情况,已作出相应处置。二是完善相关预防腐败机制。着力完善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机制,出台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清理处理、出让土地容积率管理等规定,着力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深刻剖析官商勾结典型案例20个,陆续在《福建日报》刊发,持续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震慑。三是防止不当插手人事任免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实名推荐省管干部人选的试行办法》,对反映存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四是完善企业家正常沟通机制。制定《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非公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等畅通政企正常沟通联系渠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三场非公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家意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26.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深化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等专项治理,坚决铲除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落实省级扶贫领域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将省直各单位2018年20项检查机制,统筹整合为联合检查2项、单项检查2项。强化“三个一批”直查快办,第三轮追责问责112人,第四轮梳理问题线索47条。推动扶贫电子监察点建设,督促市一级整合扶贫领域检查项目从219项压为29项。二是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督查,移送相关线索63条,筛选通报一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案件。三是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第四督导组工作,将这项工作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既扫黑除恶又彻查其背后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受理问题线索1234件,立案324件3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9人。从2018年4月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开始,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视重要内容。四是严查福清林德发、林风父子涉黑案件。林氏父子涉黑案共涉及76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目前6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其中8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已于9月10日开始进行一审审理,涉及被告人37名。
(四)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27.关于加强上轮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把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范围,对巡视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问题,逐一细化为18条整改措施,并将这些问题纳入省委巡视和市县党委巡察的重要监督内容,持续抓整改,切实改到位。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推进上一轮巡视反馈整改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转入长效整改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研究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及时向中央巡视办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28.关于上轮中央巡视中土地领域问题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土地领域腐败问题关联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积极推动各责任单位分工协作、联动共治。一是抓好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到位3宗地处置。福州高新区2012挂50号地块已解除出让合同;福州高新区2013挂6号宗地,督促用地公司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若无法开工建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霞浦县三沙镇三沃村1宗,正在依法解除合同,收回该宗用地。3宗地相关问题线索已分别移交福州市、宁德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二是严查边改边犯问题。开展土地出让金清缴、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处置、规范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变更等专项行动,本轮巡视发现的2014—2017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到期未缴出让金153宗,已处置到位127宗,25宗进入司法程序,1宗未到缴纳日期。本轮巡视发现的闲置土地有614宗,已整改到位350宗,进入司法程序34宗,其他用地1宗,阶段性整改完成229宗。2014年以来建设单位擅自变更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10个项目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深挖土地开发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制度根源,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完善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增存挂钩”、新增用地审批联动、信息主动公开、完善经营性用地出让等制度,排查腐败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
2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强震慑、建机制、抓日常,确保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一是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假日等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综合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坚决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在社区“一桌餐”或内部食堂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7月22日至9月22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9起,处理4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9人。二是加大曝光力度。7月22日以来,点名道姓通报4批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9月12日通报4起在私密场所接受请托人员宴请或出入“一桌餐”等典型案例,重申中秋、国庆“两节”纪律要求。福州市对闽侯县政协原主席陈乐森等12名公职人员在中央巡视期间,仍违规在私密场所接受请托人员宴请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严肃查处、专题通报,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织密制度“笼子”。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制度措施,严格抓好落实。
30.关于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评比项目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整合统筹、监督指导,着力从源头上改进文风会风。一是整治“文山会海”。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提出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实行会议限额、严控会议规模等15条措施,探索建立调研、监督、问责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加强对文件、会议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保持整治力度不减。二是减少评比考核。下发《关于开展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回头看”自查自纠,大幅清理整合项目,压缩频次范围。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将省级以下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报送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备案审核,待批复后保留项目向社会公布。龙岩市级开展的各类检查考核项目从415项整合减少至32项,市本级自行组织开展的项目从117项整合减少至6项。
31.关于问题线索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督办台账,定期汇总、统计办理进展情况,办理情况每周一报已形成制度。完成对尚未办结的123件问题线索重新分析研判,提出新的处置意见,其中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37件已全部办结,采取初核方式处置81件(含谈话函询后转初核9件),了结5件。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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