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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专家点评“基因编辑”事件:突破的是伦理学底线

“两名抗艾滋病毒基因编辑婴儿诞生”事件近日引发广泛的关注和各方热议。与大众关心的“基因编辑操作是否会诞生‘非人’‘超人’”等话题不同,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厦门大学医学院生命伦理中心常务副主任马永慧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因编辑用于人类生殖细胞一直以来是科学界的“禁区”,在各国都有一条不可随意逾越的伦理红线。伦理学界普遍认为,这是严重违背伦理原则的一次临床试验。

该项目违背我国伦理规范

马永慧表示,不仅在国外,国内对基因编辑用于人类生殖细胞也有严格的规定和规范,如科技部和原卫生部2003年联合下发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以及2016年修订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都明确规定,体外修饰的囊胚自受精或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不得将基因修饰的囊胚植入人的生殖系统。因此,该项目显然违背了我国的伦理规范。

所谓生物医学伦理规范,旨在保护参与医学研究的受试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及健康利益,权衡研究的风险和受益,确保研究在符合科学和伦理的条件下进行。这也是伦理审查委员会的重要职能。

研究没有必要且弊大于利

在马永慧看来,此次“基因编辑婴儿”的实验并不具有足够的必要性。

因为艾滋病并不是遗传性疾病,其母婴阻断成功率达99%,所以,大家对研究者的动机提出质疑:为什么选择一个非遗传性疾病,且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办法99%阻断的疾病去做这种基因编辑,这一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在哪里?事实上,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孩子免于感染艾滋病。对孩子来说,这一研究受益非常小,相反,进行胚胎基因编辑技术风险非常大。因为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效应,比如脱靶效应,也就是说,有可能非目标基因被编辑,可能会给孩子的免疫系统带来伤害。“孩子可能不会得艾滋病,但很容易得其他的感染性疾病,或身体会出现其他问题。”

更糟糕的是,孩子已经出生,“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负面效应不可预见、不可控、不可逆转。对孩子来说,终生都有可能承担巨大的不确定风险,而受益很小。

不仅从临床角度看,为免疫艾滋病进行人类基因编辑没有必要,而且从伦理学角度看,它影响到已出生人的法律权益、健康利益及社会利益,研究的弊远大于利。

“此外,如何验证艾滋病免疫基因编辑的有效性?难道让两个孩子去接触艾滋病病毒以检验其免疫功能吗?”马永慧对此质疑。

不够审慎,研究急功近利

马永慧指出,生命伦理关注“是否应该做”和“应该如何做”的问题。如果说,基因编辑的方法去除或修改胚胎的致病基因,目的是为了治疗和预防疾病,且基因编辑是惟一的解决途径,那么普遍认为在伦理上是可以得到一定的辩护。然而,该研究的性质和目的显然不是这样,其风险受益比不可接受,因此是不应该做的。

马永慧还强调了一个重要的伦理原则———知情同意。“我们怀疑受试夫妇并未真正知情同意,并未被充分告知基因编辑可能引发的潜在的安全风险。”马永慧说,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接受基因编辑的胚胎出生,其必将承担终身的潜在风险。因此,只有充分知情,并评估风险,自愿选择的同意,才是有效的知情同意。

马永慧称,新的药物和生物技术在应用到人体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物实验和临床前试验,这也是出于对受试者安全的保护,强调审慎与责任。而此项研究明显“急功近利”,枉顾科学精神和伦理原则。

也或许是因为这样,研究者并未按照科学常规在专业渠道发布研究成果,而是选择直接向媒体发布,这不是严谨的、专业的、认真的、负有科学精神的态度。也让人们有理由怀疑,其动机更多的是想要追求“一鸣惊人”的轰动效应。

医学伦理委员会监督缺失

此外,按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基因编辑研究,在启动前都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所有三级医院要开展医学研究,一定要建立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马永慧就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医院的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据她介绍,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要对所有涉及人的医学研究进行审查,主要关注在伦理上有没有充分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和健康,保证他们知情同意的有效性,研究在科学上是否有价值和可行性。

马永慧提出,对于此次事件伦理学界质疑,如此明显的争议很大、不符合伦理的研究是怎么通过审查的,让人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医学伦理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发挥其功能。此次事件中的相关伦理委员会撇清关系说“并未参与审查”,也凸显了伦理监督缺位和责任归属不明的现实困境。

“基因编辑过的孩子的法律权利怎么保障?是和非编辑过的孩子享有同等权利,还是区别对待?此次事情很有可能让两个孩子和家庭曝光,如何保护他们的隐私?未来,其他形式非治疗性目的的人类基因增强(如抗病能力、身高、智商等)如何规范?”马永慧说,这次事件背后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

对此次事件“刷屏式”的全社会热切关注,马永慧表示,需要警惕其背后的商业炒作。“此次所谓的‘重大突破’,突破的不是科学前沿,而是伦理学底线,有可能造成人们对生物技术的恐惧和抵制。这一舆情恰恰说明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亟待加强。”(记者许蔚菡)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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