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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6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近日,省委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忠实原文原著、文风生动朴实,是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纲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谱写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把深入学习《纲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重要要求和赶超战略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强大动力、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要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通知要求,要切实开展好学习培训工作,把《纲要》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做好《纲要》学习安排,把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研读《纲要》,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纲要》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宣讲方式,开展《纲要》理论宣传普及工作,推动《纲要》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确保宣讲对象覆盖全社会、各领域。各级社科单位要加强选题策划,组织骨干力量开展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纲要》核心内容,报道各地各单位学习情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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