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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8日上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福建日报记者 张永定 摄 

东南网3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兰锋 严顺龙) 8日上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尹力,省长、代表团副团长王宁,于伟国、唐登杰、张志军、李钺锋等代表参加审议。

沈跃跃表示,完全赞成王晨副委员长关于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所作的说明和两个草案。两部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和工作、议事程序的基本法律及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根据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两部法律进行修订完善很有必要。草案最重要的修改内容,是增设“总则”一章,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特别是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时,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委会的相关职能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补充完善,比较好地处理了与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草案符合宪法要求,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规定明确,有利于更好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更好地有机统一起来,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力量。

尹力、王宁、于伟国、唐登杰、张志军、李钺锋等福建团代表一致表示,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成果,是对新时代背景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继承发展,体现了政治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体现了民主作风。修改这两部法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完全赞同。

代表们表示,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研读、深入思考、充分讨论,顺利完成审议工作。两部法律修正草案通过后,要带头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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