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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事故预警通报。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鉴,在每次发生事故或者收到国家局的事故通报后,我局均立即向全省发文通报,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事故情况发送给市、县煤矿安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煤矿负责人,并结合本起事故及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特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煤矿企业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是大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为达到“一矿出事故,全省矿井受教育”的警示教育效果,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引领和推动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问题。

三是召开事故分析会。我局始终将事故原因及特点分析做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每月定期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状况分析,通过分析事故特点和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对策,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对事故矿井开展剖析式监察。对每起事故,我局都派员对事故矿井进行不留死角的剖析式安全监察,结合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事故矿井的安全管理情况,以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到位、事故定性和责任划分准确,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对事故反映出比较严重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立即部署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点带面,将这类问题作为重点隐患在辖区开展全面排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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