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三明市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三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政府安委会也印发了新修订的《三明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此次预案修订的主要亮点是:一是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源,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普查可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二是结合近年来新出台政策法规和事故经验教训,借鉴学习其他地市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条款,确保实用性,便于操作;三是明确了31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和组织指挥体系,细化了18种较大事故响应的部门职责和责任,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应急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便于领导决策指挥;四是强化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发生事故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的原则,细化了市政府、市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的应急响应主要职责,确保事故发生后的快速有效应急处置;五是规范了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应越级上报上一级政府。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三明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图》,简洁易懂,提高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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